中新网7月6日电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者提醒,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保留购买凭证,阅读外包装标签上有关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的信息,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数据地图:消费者购买食物。张赟

据报道,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四大原则: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过程控制和社会共治。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引导科学消费为落脚点,以日均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热点和消费误区,结合不同季节食品消费特点,邀请相关行业协会和权威专家编写《如何吃得更安全——食品安全消费小贴士》。

消费提示主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加工食品时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通过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和保存凭证,在外包装标签上清晰地看到与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的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或配料清单、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适用人群等。不买没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不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购买后,按标签所示保存,保质期不得超过保质期。按照标明的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年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过敏人群应特别注意适合食用的人群。注意适量购买散装食品,并妥善储存。

第三,食品加工生产要注意清洁。加工商要洗手。在制作之前,确保配料是新鲜的,没有变质。食物要洗净,刀、案板、餐具要分别清洗、煮熟。在加热和烹饪过程中,要彻底煮熟,凉菜现在就要煮熟吃。

除上述注意事项外,汇编还对不同特色食品的购买、储存和加工提出了建议,希望对消费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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