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

阎春才,天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副教授

云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吴洪志教授

《法制日报》记者韩丹东

《法律日报》实习生姚晨

记者:近日,花卉电商平台“华嘉”收回毒花玛丽筋,引起社会关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有毒的花吗?

吴洪志:毫无疑问,玛丽腱有毒,整个植物都有毒,主要是它的汁液。玛丽的肌腱收割后,如果汁液流在皮肤上,一定是有毒的。而且因为全株有毒,玛丽腱绝对不能吃。一般来说,这种花采摘一段时间后不会掉汁。但是泡泡花的水可能是有害的,最好不要用手去碰泡泡花的水。对此,卖花的商家要履行提醒义务。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花是有毒的。比如夹竹桃本身就很漂亮,但是一般我们不用做切花。如果种在花园里,就应该种在孩子摘不到的地方。李子有五种颜色。其实真正有毒的花是不会拿来观赏的,有的可能还会稍微有毒。

记者:除了一些毒花,我们发现电商平台上还有很多卖蜈蚣蝎子的网店。这些小宠物安全吗?

颜春才:蜈蚣蝎子有毒,再小也有毒。

企业能否出售这些动物,不是由它们是否有毒决定的,而是由出售的动物是否受到保护决定的。一般负责任的商家会明确表达物种的攻击性和毒性。

记者:目前,网上有很多商店出售有毒的花或有毒的攻击性宠物。这些卖这种危险动植物的卖家是合法的吗?

刘俊海:我认为企业出售像玛丽腱这样的有毒植物是违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安全权,企业有保障安全的义务。也就是说商家要保证自己提供的产品要有保护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科学证据证明这种植物有毒,比如玛丽腱中的白色乳液毒性很大,就有可能是部分消费者在看花的时候折了枝叶,导致汁液掉落在伤口上,造成人员伤亡。因此,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应该是明确的。

记者:销售此类商品的商家是否有义务提醒买家?

吴洪志:商家有义务提醒。但是商家的客户群体也比较大,可能无法一直提醒。

刘俊海:当然。这是商家的信息披露义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不披露信息义务是违法的。

记者:如果消费者因购买毒花或小宠物而受到伤害,应该如何维权?

刘俊海: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此外,侵权责任法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只要受害者的损害与购买商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另一方面,商家要保持谦逊敬畏,敬畏消费者权益,感恩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受到伤害,商家应该敬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主动承担责任,道歉,赔偿,与消费者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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