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9日电天津市东丽区、津南区两名副区长近日因环保督察意见整改不力被免职。

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团在天津进行了环保督察,指出了天津市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天津市对此高度重视,并全力整改落实。但仍有一些单位不落实环保检查员的意见,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环保责任,存在失职、违约问题。天津市委、市政府近日决定免去李宏彦同志东丽区副区长职务,免去陈波同志津南区副区长职务,并分别向党提出严重警告。

今年以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在东丽区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东丽区“散污染”企业整改取缔工作进展缓慢,环保部监管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散污染”企业整改后出现反弹,部分企业违规拒绝环保执法检查。

8月7日,环保部约谈了东丽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访谈指出,东丽区监管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环保部4月份对4家问题企业进行了监管,但经两次检查发现整改和销售要求不符合。天津财岗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两次拒绝环保执法检查,问题至今未整改。

经核实,东丽区副区长李宏彦作为分管环保的副区长,对大气污染防治和“散污染”企业的整改取缔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推进和解决环保部监管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他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并被解除东丽区副区长职务;对于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东丽区委和区政府分别负责。责成东丽区委区政府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2017年5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团就晋南区小站镇违法生产经营、冲天炉数量众多、阀门生产企业污染严重等问题向晋南区提出整改意见,但晋南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至7月29日,中央一环保督察团反馈天津时,津南区小站镇冲天炉依然存在,部分“散污”企业尚未关停。

经核实,晋南区副区长陈波同志作为环保工作副组长,对中央一号环保督察团提出的整改要求重视不够,未能推动组织辖区内“散污”企业整改取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他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并被解除津南区副区长职务;对于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津南区委和区政府分别负责。责成津南区委、区政府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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