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和证人审查证人证词

去年3月,沙坪坝区发生一起杀人案。受害者陈某在女友曾家中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余,当时他在曾的家中,但余称是被曾殴打致死的。

案件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张玉兰发现,曾轶可承认在警方的初步调查中殴打过陈某,但很快予以否认。由于案发现场只有曾、于、,所以曾的证言成为关键。为此,她多次要求曾轶可进行推心置腹的谈话,以消除她的疑虑。最后,曾说了实话,表示愿意出庭。

今年6月,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此案。关键证人曾全面陈述,当庭与余对质,使余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对的死亡时间、身体伤痕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为于犯罪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们制定了《关键证人和其他出庭人员案件处理工作程序》,规定了关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的适用情形和审查方法,审查了审判阶段的起诉和常见情况的处理。”市监察局第一分局公诉处处长孙林表示:“在审判过程中,让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实行直接口头证据原则,以便在法庭上找到案件的事实证据。”

据介绍,从去年开始,市监察局第一分局多次申请鉴定人、关键证人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以促进庭审的实质性作用。

“对审判的实质性审查迫使办案人员高度重视案件审查的质量。”孙林进一步介绍,“在办案中,我们坚持抓住两个关键点:一是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及时提出取证、定案和改进意见,加大公诉力度引导侦查,多方面强制侦查,确保办案。准确的证据审查;对方注重与球场的联系。对于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预审会议解决程序问题,有效展示控辩双方证据,梳理庭审纠纷,有效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重庆晚报记者唐通讯员蒲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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