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进行得如火如荼,两位马刺系主教的斗法,让我们在没有马刺的总决赛也多了一些谈资。虽然说三分球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流,但是在拼领土的季后赛和总决赛,拥有一个厉害的大个子无疑还是取胜的关键。

前不久,才打完第一场总决赛,就有球迷对太阳的顿宝赞叹有加,把他吹上了天,说他的终结能力,超过了他的模板——大卫罗宾逊。

我就想,这位球迷莫不是对上将有什么误解?

上将大卫,一个在快攻中能追上后卫又让后卫追不上的中锋,有着7尺1的身高,却有着小前锋的协调性和敏捷性。在那个盛产中锋的年代,只要他一动起来,很少有能防住他的。单论砍瓜切菜的能力,他不比现在的杜兰特差,除了三分球。

更何况他那覆盖面极大的防守面积。

当然,这种远古神兽,对于现在的球迷来说相当模糊,我们只能简单地科普一下。

20世纪90年代,球迷们评出了当时的四大中锋——帕特里克·尤因、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沙奎尔·奥尼尔,还有一个大卫·罗宾逊。

马刺队的球迷喜欢罗宾逊,他奠定了马刺文化有基础,让球队的领导从他到邓肯的过渡丝滑如黄油,更不用说他对1999年和2003年的两个总冠军的贡献。

然而,对于一个非马刺球迷来说,他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1995年的NBA西部决赛,罗宾逊被奥拉朱旺残忍地击败的场面。

在1987年的NBA选秀中,罗宾逊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马刺队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中了他。作为一个7英尺高、107公斤重的运动员,他的运动能力甚至比奥拉朱旺还要好。

在他踏进NBA的第一年,罗宾逊场均24.3分,12个篮板和3.9个盖帽,这使他进入了全明星,NBA最佳第三队和NBA最佳防守第二队。并带领马刺队比上个赛季多赢了35场(56胜26负)——这个纪录后来才给邓肯打破。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罗宾逊继续收割其他荣誉——1991年的篮板王(场均13个篮板)、1992年的盖帽王(场均4.5盖帽)和年度最佳防守球员、1994年得分王(场均29.8分,包括那场单场71分壮举)、1995年的NBA最有价值球员。

帕特·莱利和比尔·西蒙斯曾称赞罗宾逊是下一个比尔·拉塞尔。

场下的罗宾逊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很平易近人,他学习工程、数学;他会弹钢琴和吹萨克斯;他从不关注拉拉队,他把时间都花在了家里,而不是去脱衣舞俱乐部。在他的第二年,罗宾逊是联盟中唯一一个人们认为在商业价值上可以与迈克尔·乔丹匹敌的人。

1995年3月,罗宾逊带领马刺队在一场常规赛中以124-103击败休斯顿火箭队。他拿下31分,11个篮板,超过了奥拉朱旺的25分和6个篮板。这场胜利为罗宾逊赢得了赛季MVP,媒体也把他冠上了“联盟最好的中锋”的称号。

在当时,这个应该很少有人会反对,但奥拉朱旺除外,他明确表示:在七场系列赛结束之后,一切才见分晓。

后来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火箭队(47-35)在西部决赛中击败了马刺(62-20)。奥拉朱旺以场均35分、13个篮板、5次助攻和4个篮板的成绩复仇。尽管罗宾逊有24+11+3+2的表现,但奥拉朱旺在系列赛里用不同的体位把上将虐得心服口服。

一时间,大卫背上“软弱的、被高估的、不合格的领导”等骂名,连当时的队友大虫罗德曼也嘲笑他,不肯帮他去防守大梦。

这是为什么呢?

有两个主要原因。

从技术角度来看,罗宾逊有很多优点——他是一个15到20英尺的优秀射手,他惊为天人的速度和爆发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篮板手和盖帽手,在进攻端,他既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个子杀手,也是一个转换后卫。

然而,他缺少的是足够强壮的下盘,这使得他在进攻和防守上都不够稳固。因此,罗宾逊在进攻中过于依赖他的持球,而在防守中则容易受到内线肉搏的伤害。相比之下,奥拉朱旺的力量、内线移动和韧性使他成为罗宾逊的天敌。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的,公平地说,在1994年至1995年期间输给奥拉朱旺没有什么可耻的,因为那两年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除了罗宾逊,大梦还在两个赛季的NBA总决赛中击败了尤因和奥尼尔,赢得了他的两个总冠军。

另一个原因则来自罗宾逊的性格

我们说过,罗宾逊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一个不错的队友,一个真正的好人,但这些都不能帮助他在无情的季后赛阶段赢得胜利。要想赢得总冠军,需要像乔丹这样有侵略性、有竞争力的疯子,而罗宾逊从来没有办法做到这样。

然而,也正是罗宾逊的这种性格为马刺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在1997-98赛季,罗宾逊场均仍能拿下21.6分10.6个篮板。而那时,菜鸟季的邓肯场均得到21.1分和11.9个篮板。到了1998-99赛季,主教练波波维奇让邓肯成为球队的第一进攻选择,罗宾逊欣然接受了这一选择。

在1999年的季后赛中,邓肯用场均16.6次出手次数得到23.2分,11.5个篮板,2.8次助攻和2.6次盖帽。而罗宾逊则将他的出手次数减少到场均10.6次,并看着他自己的数据下降到15.6+9.9+2.5+2.4。如此牺牲带来的是,球队历史上的第一个总冠军。

作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50名球员之一,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成员之一,前NBA MVP,在那时,他愿意为一个二年级的年轻人打下手,干脏活累活,一干就是5年,直到2003年退役。

在他最好的年华,因为他的身体天赋和常规赛的表现,他被高估了——因为他不能在季后赛中成为球队的关键人物。

然而,他对马刺20年成功的贡献也被低估了。他的谦虚和和蔼给了邓肯一个理想的开始来领导球队。他可能不是最厉害的巨星,但他做了他能做的一切来赢得比赛,来帮助球队、来传承马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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