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下达了《少数江应急处罚(2022) 525号处罚决定书》。据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报道,苏州海流鞋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警告标志类违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类违法。《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人民币2.1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照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企业没有将安全风险控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教育计划(2022年没有安全生产教育教育教育计划),也没有在限定空间车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苏州海流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徐学学,居住地:苏州市吴江区丽镇太浦河南侧浦南路东。2021年11月17日,该公司未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营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胶水仓库未发布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5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1)条(报告人杨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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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隐藏边栏发行日期:2022-08-26 23:03:05分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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