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案”再添新进展。8月22日,受害人赵勇提起的“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一案,在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庭审现场,黄淑芬仍否认为女儿的房产支付大部分首付和还贷,坚称自己没有钱支付赔偿款。该案未当庭宣判。受害方表示,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也希望肇事方尽快支付余下的赔偿款。
事件
“老赖”因交通肇事罪获刑8个月
三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拒绝支付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赔偿款。在和受害方沟通时,她以自己“收入不低,但得还贷款”为由拖延还款,并表示为了不还钱她宁愿坐牢。之后,赵勇将他和黄淑芬之间的对话视频发布到微博上,黄淑芬被网友戏称为“教科书式老赖”,引发关注。
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去世。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勇父亲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随后,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今年6月27日,该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8月9日,黄淑芬刑满释放。但截至目前,黄淑芬仍有76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此前,她曾多次被曝光“有房有车”,也引发众多网友指责其“有能力赔偿却不作为”。对此,黄淑芬女儿刘明月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在她(刘明月)名下,且房产购于事故发生前。
庭审
在女儿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多少?
2017年12月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其中指出: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据此,受害人赵勇提起“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的民事诉讼案。8月22日,该案在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
22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处获悉,黄淑芬本人出现在庭审现场。岳屾山律师说,庭审现场,黄淑芬否认曾为房子支付大部分资金和还贷。“她称,房子在刘明月名下,首付的钱她只付了两万元,余下的钱是刘明月转给她之后,由她代交。还贷也是,刘明月把钱给她之后,再通过她的账户打回给刘明月,由刘明月去还款”。
细节
肇事方未向受害者方表达歉意
22日晚,赵勇告诉北青报记者,庭审现场,黄淑芬自称为了支付赔偿款,曾借了17万余元的个人贷款。“那笔钱是法院判决她赔偿(85余元)之后借的,她说是为了赔偿我们,但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她借钱的用途是装修和购买家电。而且在判决之后,我们只收到了9万余元赔偿”。
据了解,该案没有当庭宣判。现在,黄淑芬仍有76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私下里也没有沟通过赔偿的事,庭审现场也没有向我和家人表达歉意”。
父亲去世后,赵勇曾表示想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现在,虽然有正常工作的机会,但围绕“教科书式老赖”的数个案件在等待宣判或开庭,母亲的精神状况也不算太好,赵勇打算忙完手头的官司,再计划自己未来的生活。“反正已经耽搁了3年,只能慢慢恢复了”。
赵勇说,眼下他希望“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的案子能尽快宣判,“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我们受害方一个公道”。(记者 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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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唐山8月12日消息(记者杜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民赵勇的父亲被当地人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近86万元,其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履行判决,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
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文件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2018年6月27日上午,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昨天(11日),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已于8月9日刑满释放。车祸中的受害者之子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并未与其联系。赵勇提起的“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的民事诉讼延期开庭。
赵勇向记者表示,黄淑芬出狱后并没有联系他,他仍在等待法院的消息。
两年多的时间,这场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赵勇一家人的命运。为了延续父亲生命,赵勇曾发起过“卖画救父”的网络筹款,但后续的治疗费用成为困扰赵勇一家的难题。2016年下半年,赵勇顶着亲戚的反对,将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卖掉换成“救命钱”。另一边,肇事司机黄淑芬却躲了两年。即使在判决生效后,赵勇一家仍未等到黄淑芬的全部赔偿,目前仅获得9万多元。
现在,赵勇只是做一些兼职,还没有固定工作,主要精力都放在维权上。
为了讨回应得赔偿,赵勇的律师和法院执行局对黄淑芬女儿刘明月名下一套房产进行了调查。
代理律师岳屾山说:“现在只剩下一套房登记在黄淑芬女儿名下,从掌握的证据来看,黄淑芬都有出资,可以说她女儿的那套房黄淑芬提供了资金购买,包括还贷的时候黄淑芬也提供了资金偿还贷款。所以我们认为,那套房应该有黄淑芬的份额。”
上个月,赵勇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赵勇告诉记者,原本该案定于8月13日开庭,然而前几天他收到消息,开庭日期推迟。
赵勇说:“是黄淑芬申请延期的,应该是她和法院表示有新证据,肯定想证明房子钱款来源不仅是她。完全没关系几乎不可能,因为有相关证据证明。黄淑芬应该只是想把份额往下拉。现在关键看法院如何判决。目前我掌握的证据确实证明她和她女儿之间有资金往来,并且她女儿没有提供出收入证明。”
赵勇向记者表示,实际上,即使法院最终确定了黄淑芬在这套房产中所占的份额,执行仍会有困难。他说:“因为即便拍卖也只能拍卖法院判决的份额,哪怕法院最后判决黄淑芬占90%,但是这90%的份额不会有人愿意买。”
即使是今后执行不利,赵勇仍希望能够在法律上确认,因为这是正义的象征。赵勇表示,现在主要看黄淑芬的态度,他要用法院的判决书证明黄淑芬确实有能力执行,但是却不履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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