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60000元。
信息显示,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商标标示为盛汇金源,净含量5kg,外包装标示有“北米粮仓”字样,执行标准为GB1354-2009,生产商为哈尔滨市双盛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平村。经销商为青岛盛汇金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标示保质期为8个月的大米,至检查当日,该产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对其予以罚款陆万元的处罚。合计罚没款陆万零肆拾柒元陆角。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湖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食品,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罚款50188元的处罚。
山东龙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事项,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济南历下冠珍轩熟食店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经检验,当事人所销售“羊肉”(购进日期2016年11月04日)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其行政处罚。
济南天联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生虾、韭菜,经检验,报告显示生虾呋喃西林代谢物(SEM)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显示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其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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