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微博网友“江南猪厂长”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女孩被一群流浪狗咬伤。据了解,这一幕是5月1日晚在湘潭大学校园内被发现的。
对此,湘潭大学安保部的工作人员告诉环球网记者,“这是真的。当时女孩被送到疾控中心治疗。目前已经接受了综合治疗,但一切以宣传部发布的消息为准。”
保险办的工作人员也告诉环球网记者“清理流浪狗的工作已经做了,不是网上杀流浪狗。这样做太残忍了,把流浪狗送到别的救助站就行了。”
5月2日,湘潭大学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学校召开校园环境治理会议,要求相关院校进一步跟踪受伤学生的健康状况,安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流浪动物清理力度,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延伸阅读流浪狗如何妥当安置?还需科学处理据《中国商报》6月18日报道,6月16日,旬阳县政府官方微信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城流浪狗管理的通知》引发争议,规定“凡被群众捕杀的流浪狗,可奖励200元”。公告由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卫生规划局联合发布,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称,凡是散养、私放、非托管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狗,由旬阳县城市流浪狗康复办公室组织捕杀,进行无公害处理;群众发现市区流浪狗自行组织捕杀的,每捕杀一只奖励200元;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旬阳县流浪狗将由康复办公室进行捕杀。据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介绍,公告是由旬阳县多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前还没有实际操作。
幸运的是,这场大规模的捕杀流浪狗运动还没有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所以一些应该提前做但没有做的工作可能仍然可以及时得到补救。
大家可以理解,因为流浪狗的“泛滥”已经影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所以加强县城流浪狗的管理迫在眉睫,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及时进行整改是绝对必要的。然而,这一宣布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公众的争论。支持者自然会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写文章,反对者可以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角度强烈质疑。没有控制,流浪狗伤人的问题无法解决,但任何人都可以杀狗,但可能带来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比如在一只狗的200元奖金的利益驱使下,“遵纪守法”的私狗很有可能被误杀,甚至被恶意捕杀。另外,没有养狗经验的人冲出去,受到伤害甚至感染狂犬病,后果自负。
因此,“组织和纪律”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也许县政府应该组织一些志愿者自愿报名参加整改活动。考核结束后,先学习基本的捕捉技能,然后统一进行接种。完成培训和预防工作后,志愿者将统一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这样至少保证了参与作业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可以控制所有参与捕狗作业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损害守法者利益的事情,最好还是和当事人处理。另外,杀狗也是杀生。如果全县都是血淋淋的屠杀场面,对全县的安定团结没有好处。尽量抓住流浪狗,集中注意力。可以领养的狗,应该给予领养的机会。其他狗在监管的前提下被人道销毁。
此外,还有一个很强的争议,杀死一只狗可以得到200元的奖励。虽然县政府回应说“奖励办法是针对对人有攻击性的,但是按照陕西省养犬条例应该打死的狂犬病不是打死常见的流浪狗。由于公告措辞不严谨,网友们产生了误解。”但是,如果没有对经营者的统一管理,如何判断被杀的狗是否只是被杀后的“野狗”?另外,如果有统一管理,可以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避免出现个人乱杀狗后骗取奖金的情况。
当然,也建议旬阳县政府平时注意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科学管理,防止稍有延误,比死后服用恶意药物风险更小,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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