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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复试资格的底线
根据2018年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空航天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考生,申请定向就业,毕业后回到原单位的考生。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扶医、扶贫)、“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中完成服务的考生, 普通高校已退出义务兵役的考生将在三年内参加全国考研,其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里工作”符合照顾要求。 如果报考人文社科,复试线总分可以降低15分。
注:请点击此处下载查看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基本线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语、商科1班、商科2班)符合要求的考生名单。如果此列表中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请在3月10日后在线(http://yzb.buaa.edu.cn/)查看复试资格或咨询第一志愿学院。请及时关注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查看查询。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和照顾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到达我校复试线前,应于3月9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关于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具体措施将于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2.各高校可以在不低于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招生规模,确定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3.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各方面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和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深入考查。,并要求考生做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
4.复试考生需接受北航大学医院组织的体检,相关事宜由招生院校和医院统一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点击下载政审表模板)。政治考试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7.参加过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历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自学和网络教育考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额外选修本专业本科课程的两门专业课(具体内容届时可咨询相关院校)。
8、复试考生须参加复试资格考试。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要携带复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可在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无需研招办公章),还要携带以下材料,在进入复试前完成。没有复试通知,但初试成绩要提供给调剂学院。初试成绩可通过成绩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下载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和成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为A4,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页。
(2)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并加盖公章的学业成绩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在开学时提供给学院)。
(3)往届学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a .学历证明(即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b .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保管管理部门应当提供档案中保存的学业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管理部门的公章。
(4)同等学历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法硕士联考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学历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项目考生被我校定向就业类录取。考生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说明情况,录取后与我校签订有针对性的就业协议;考生如欲保留入学资格,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说明其入学资格的保留期及在保留期内的去向;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必须向学院书面说明情况,入学后与我校就相应的学习方法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7)提交的各种材料应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9.根据京发规[2013]2587号文件规定,我校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详见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为http://yzb . BUAA . edu . cn/home/new detail/post/362/)。
10.学历有问题的考生在学院录取后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11.拟被全日制学习导向就业录取类、非全日制学习导向就业录取类、非全日制学习导向就业录取类录取的考生必须签订相应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下载)。未能按时提交的将被取消资格。
12.非定向就业录取脱产学习的考生人事档案需转北航,户口按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后,就业去向将通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来确定。转学信(不含北航应届毕业生)将于2018年6月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出。具体邮寄要求见转信相关内容。
第三,关于调整
1.我们学校总体生源充足,不会接受任何没有报考我们学校的第一次考生。
2.报考我校国家统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学科类(专业类)中,符合复试基本资格线,并符合调剂学院复试要求的,可以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学院批准后可以参加复试。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之间需要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一致,业务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
专业学位中的“法学(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领域只能从首次报考法学(专业代码030100)、本科专业为法学的国家考生中进行调整。
专业学位中的“法学(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领域不能接受其他专业考生的调剂。
管理类联考考生除125100 MBA、125200 MPA、125300 MPACC外,不得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这三个专业。MPACC考生符合MBA和MPA要求,且符合我校管理类联考复试资格基本线,符合相应院校转学要求的,可申请MBA和MPA转学。
报考全日制学习模式的考生,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调整到生源不足的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学习模式。
3.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教育部复试要求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yz.chsi.cn/)办理转校外招生单位事宜。
不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或报考单独考试或拟在我校加强军队建设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四、工作安排
3月中下旬,各学院决定公布复试计划和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考生复试。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监督
欢迎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17637,010-82338830,010-82837456
jwxf@buaa.edu.cn :yzb@buaa.edu.cn的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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