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叫健康专栏,最后却开始卖保健品;宣传的时候提倡买一送一,但是得到的礼物很少...新《广告法》实施后,这些令人困惑的广告活动有望得到遏制。记者昨天从济南工商局了解到,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对广告表达方式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附赠礼品需要有文字上的“实质”,引用的数字需要有文字上的“依据”,严禁变相发布广告。
掀起赠品的“盖头”来“从此买一送一微波炉”,发现电水壶送人了;当“买100套送10套,限时领取福利”的瓷砖被关闭,但付款后会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还有各种“神秘礼物”和“惊喜礼品套装”...面对各种各样的购买礼物的广告,许多消费者必须付费才能揭开礼物的“盖子”,但他们往往发现自己不忍心直视。
鉴于广告中对商家赠送礼品的模糊处理,以及所宣传的礼品与现实不符,新《广告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如果广告中注明拟推广的商品或服务附有礼品,则应明确说明所附礼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同时还规定,广告涉及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承诺,以及服务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承诺等描述的,必须准确、清晰、明白。“在商家的日常广告中,往往会出现买一送一、限时、礼貌等模糊表述,新《广告法》将对此予以禁止。”济南工商局广告部主任王冰表示,今后一旦广告中出现关于附赠礼品的宣传,必须明确说明相关的品种、规格、数量、礼品活动的有效期限以及礼品的标准和支付方式,防止商家通过空承诺来吸引消费者。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数据必须有真相去污能力提高3倍以上,使用寿命延长20%。直观的数字往往成为商家的广告工具,随意夸大数字、编造实验结果也成为一些虚假广告的惯用伎俩。对此,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摘要、引用等引用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同时,如果引用的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也要明确说明。
王冰解释说,引用的内容是真实的,除了支持广告内容的实验和统计调查结果外,广告引用不能断章取义,故意省略对广告主不利的内容,并注明引用内容的来源,可以查询核实。
广告必须“亮身份”为了规避广告监管,消除受众反感,增强说服力,广告“转型”越来越普遍。珠宝广告变成情人节告白信,装修传单伪造成停车票,保健品广告化身成保健专栏,往往让消费者一头雾水。新《广告法》实施后,所有这些情况都将停止。
王冰表示,新《广告法》明确要求广告应当是可识别的,媒体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广告”。滥用媒体公信力,通过传播报道、新闻评论、人物访谈、科普宣传等方式提供有偿广告服务。,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同时还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的广告必须明确标明广告长度。
王冰说:“工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健康专栏的形式宣传医疗、药品、医疗设备和保健食品。”。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健康栏目的“边缘球”,新闻媒体、报纸和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介绍健康、健康知识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变相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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