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
——知名互联网公司JD.COM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胜诉。
-JD.COM提起两次诉讼后,他输了。
——该员工胜诉后复职,却意外再次收到JD.COM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近日,38岁的员工李(音译)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讲述了他与公司的劳动仲裁“一波三折”。
李先生收到的第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此后,李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裁定继续履行与他的合同。JD.COM拒绝接受这项裁决,两项上诉都被驳回。2020年11月9日,在终审判决胜诉后,李先生前往公司复工,三天后收到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11月26日,红星记者多次联系JD.COM有关方面,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签下“大工程”后,被辞退。“我不能主动离开。”
“我是2018年3月26日加入JD.COM的,P7级别,做工业合作岗。在我离开之前,我是一家公司的工业合作总监,负责对外合作。2018年9月15日正式转正,与JD.COM签约三年多,合同于2021年6月到期。”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试用期总结,在试用期内,主要完成了商户服务中心模型的参与、设计和交付;市长培训班的筹备、精准投资模式的形成、政府资源库的储备等。,转正申请中的试用期工作绩效、价值评估、工作能力评估三项指标均为优秀。
李先生的“个人改变”记录
项目进展情况由李先生微信朋友圈记录
但不久后,李先生被领导接见,说能力不够,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昌平当时要签具体协议,我花了一个半月才签完合同。这时,我的领导找我谈话,直接说:‘你不能做你的工作。当时我傻眼了,心想,‘我凭什么这么大功劳离职?"
李先生收到的“感谢卡”邮件
在那次谈话后不久,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与李先生进行了交谈,称不允许内部转岗,并希望李先生主动离职。李先生不同意。
2019年4月9日,李先生收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通知称“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调整了整体业务、组织架构和战略,不再设立原在京的产业合作和业务发展岗位。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70,276元。”
因此,李先生不同意。据他告诉红星新闻的,公司实际上并没有进行机构重组,同部门的同事还在工作,公司也没有为他们安排或调整其他工作,而是直接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相关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合同,JD.COM拒绝接受上诉,并输掉了两次审判
2019年4月,李先生向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称其于2018年3月26日加入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9年4月9日,JD.COM尚可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JD.COM尚可公司支付2018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共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
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关系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虽然JD.COM尚可公司声称终止原因是李某某被撤销职务,但其公司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未能提交相应证据证明终止原因成立,其公司声称双方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没有根据的;其次,JD.COM尚可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与李某某就工作调整进行了协商,也应承担未能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综上所述,JD.COM尚可公司向李某某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缺乏依据,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JD.COM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上述裁决,于2019年底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合同于2019年4月9日依法终止,并责令JD.COM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度终了时不支付被告十三份工资人民币26,920.53元。
2020年6月17日,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JD.COM尚可继续履行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驳回JD。COM的上诉请求。在诉讼中,称李多次在微博、知乎、微信官方号、百家号上发表文章,表示有离职意愿,想自己创业,李侮辱诽谤公司骗取政府资金和公司高管潜规则,双方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基础。根据判决书内容,李某某不承认JD.COM公司提交的在网上发表的文章的真实性。法院认为,仅从网上文章来看,JD.COM公司称双方失去了信任基础,不适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依据不足,驳回。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
此外,JD.COM公司的上诉理由,如李某某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已在其他单位工作,李某某对JD.COM公司无信任基础,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双方劳动合同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等,均被法院证明为无有效证据。
关于JD.COM·尚可在微博等平台上对李先生“诽谤”的指控,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他从未在微博上发表过相关内容,只在微信官方账号上接受过个别微信博主的采访。红星新闻指出,今年5月,李先生曾接受一家微信官方账户的采访,并提到他与的诉讼。相关文章提到一封关于“实名举报京东云负责人骗取地方政府扶持资金,联合同事打压异己”的邮件,发件人是李某某。
要求复工并被告知回家等消息,但这是第二次解约
李先生要求复职的电子邮件
李先生在公司前台发现了一条群发信息
根据李先生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提供的短信,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要求李先生回家等待通知。
李先生第二次收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李先生说,当他再次收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时,他“非常意外”。但考虑到合同还有半年到期,继续打官司要求履约意义不大。下一步,他打算采取劳动仲裁,根据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赔偿。
“我当时不满意,最后打下北京市场,以为会有奖励,结果被强行辞退。人生第一次打官司,以为仲裁完就回去工作。没想到拖了这么久。”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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