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谈案
6月23日,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他对猥亵儿童案的看法的视频。在视频中,他说汪正华的五年刑期太轻。宋元明清时期,几乎所有猥亵(强奸)儿童的人都被判处死刑。美国最高刑期250年,韩国化学阉割,新加坡20年。我们现在的法律太轻,要督促人大修改相关法律。余说,他个人认为像拐卖妇女儿童和猥亵儿童这样的案件应该受到严惩,以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余洪敏还表示,没必要拼命骂辩护律师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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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当时的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一名9岁儿童被上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王振华。
6月17日,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消息,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审判长解释说,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性器官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强奸幼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和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没有性器官接触。相关司法专业知识支持这一事实。因此,王振华的行为是淫秽的,不是强奸。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但不属于在公共场所犯罪,也不存在其他不良情节。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振华在到庭后和庭审过程中拒绝承认自己的淫秽犯罪事实,因此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本案对被害人身心的伤害和影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王振华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至五年的量刑范围内被重判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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