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在5年内截获684万水费
黄是防城港市供水有限公司的收费员,为了满足个人需要,利用收费员身份在五年内挪用公司684万元为自己购置房产和车位。10月10日,当地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其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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