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滴滴球经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责令被告滴滴球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含有“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70万元。
滴滴打闹侵权滴滴获赔70万
法院认为,被告在网站、微信官方账号、员工名片等上显著使用含有“滴滴”或“滴滴”字样的标识。构成对“滴滴”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和翻译,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服务是由“滴滴”商标所有人的原告提供的或者与其有特定关联,如许可、关联企业等。,这是“误导公众,损害知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此外,被告将公司名称由“北京陈豪易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滴滴保龄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坚持滴滴品牌意识的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1.《滴滴打球侵权滴滴判赔70万 滴滴告了滴滴打球 什么情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滴滴打球侵权滴滴判赔70万 滴滴告了滴滴打球 什么情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995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