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都江堰胥家镇高桥村第二安置点一期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乙方承建都江堰胥家镇高桥村第二安置点一期工程11#~23#室内及围墙范围之内的室外水电安装工程。
2、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以下施工图以内的安装内容。 ①.11#~23#楼强电施工图以内全部安装内容。
②.11#~23#楼弱电施工图以内安装内容(注明:弱电只配管,安装线盒、穿铁丝、安装器件箱,并配合弱电公司穿所有线路)。
③.11#~23#楼水电图以内全部安装内容(包括外墙雨水管及空调管的安装,具体安装参照土建建筑图施工,卫生间蹲便器的安装,隐蔽水管的走向画标识线;空调孔德预留、套管安装全部由乙方负责)。
④.室外污水管接到第一口污水井,雨水管、空调接到第一口雨水井,没有雨水井的接到室外散水沟内。室外给水主管接到每栋楼下的阀门井。
⑤.乙方不负责室内、室外的消防系统的安装;但楼梯间灭火器由乙方负责安装 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乙方负责安装,包括以后的临设线路、开关设备的维修、水管的维修及管理(临时用电、用水全部材料由甲方提供)。
⑦.主体楼层材料进场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下车,并按甲方库管人员要求,按规格、型号堆放好材料。
⑧.主楼楼层内及室外的安装材料。甲方只提供主材(如:管材、管件、支架、水嘴、蹲便器),其余辅材和机具一律由乙方负责购买(如:焊条、钉子、封口胶、铁丝、锯条、试水用水龙头、堵头及电工绝缘布、胶水、膨胀、金属软管等),但乙方所购买的材料必须质量合格,一旦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行为,并责令其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⑨.乙方在安装施工中所涉及的墙体开槽、补槽、给、排水管洞的封堵,还包括开槽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墙面抹好后,乙方再开槽,所涉及的经济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还要受到经济处罚,(设计变更的除外)。注明:开槽必须使用机械开槽。
⑩.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精心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进行施工。
二、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并符合达到甲方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18日,整体工程竣工交付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合理组织施工,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停工,与乙方无关。
四、分包价款结算方式
1、 承包方式:劳务单包(以施工图建筑面积包干)
2、 费用标准与结算方式:房屋工程按建筑施工图及2004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总平水电安装工程不计,另签补充协议。零星用工及零星工程安装2004清单计价规则计取相应费用;
A、 单价按30元/m2计算(该单价包括职工劳保福利、工资及《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加班工资、管理费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此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发生任何变化,均不再做调整。
B、 工程暂定总价:
(1) 总面积约4.5196万平方米
(2) 暂定总价=总面积×单价
(3) 总价约为人民币135588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
3、 计量及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由乙方根据甲方签证的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书面工程款申请表和金额,经甲方项目现场人员预算进行核实后报经各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并最终经公司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工业主付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四层结构完工业主付账后7日内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主体封顶业主付款到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抹灰工程完工业主付款到账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业主支付款到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计业主支付到账后付到审计结算价款的97%。剩余的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保修书退还办法退还。以上所称的业主付款到账是指本工程建设方或发包方向甲方支付包含乙方在内的应付工程款项。
1.《维修工程劳务合同范文》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维修工程劳务合同范文》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wenku/1964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