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 甲方拟与 共同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2 、乙方同意代表甲方持有上述甲方占有的公司的股份。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 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 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 万元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代持标的以下简称 " 标的股权 "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股权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没有任何异议,并无条件配合。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产。
3.6 监督权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7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增资。甲方同意增资的,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
乙方不对甲方的标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交回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10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且均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
4.3 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由甲方享有,乙方如根据本协议代表甲方取得该收益,应立即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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