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材料需供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下列条款:
一、供需材料名称:河沙、石渣、石粉、水泥等。
二、材料品质要求,严格按甲方规定的质量及规格供给。
三、交料地点陈堂村境内
①、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
②、由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与乙方交料人员清点数量,并开收料单交乙方送料人带回。
③、乙方在验收材料时,如发现品质、规格不符规定,甲方有权拒收。
四、材料价格及结算付款方式:
1、材料价格:
沙每方元,
石子每方元,
石渣每方元,
石粉每方元,
水泥425金龙吨/元,425同力吨/元
2、结算方式:乙方凭甲方的收料单与甲方采取河沙每车结,石子、石碴每车结算,水
泥吨/结。
3、付款方式:
现金结算,工程完工,材料余款全部结清。
五、双方的责任
①、甲方负责协商堆料场地,道路畅通。
②、及时支付料款。
③、每次用料应提前1-2天,通知乙方用料计划。
2、乙方的责任
①、必须按甲方提交的用料计划供料。
②、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③、如特殊情况下不能供料应提前通知甲方以免误工。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的5%违约金。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能自行购取材料,否则视为违规。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材料供需合同(二)需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材料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材料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材料的计量单位吨/元,材料的结算数量以实际送到现场甲方签收的合格数据为准,为每2021吨结算。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供货日期
3.1交货地点: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装卸车和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3.2供应材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报计划电话通知乙方供货。
第四条;合同价格及结算
4.1合同最终价格以甲方签收合格数量和双方约定单价确定。
4.2材料送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验收结算后入财务挂账。如乙方不办理结算对账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公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3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4.4材料的数量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办理完对账结算手续挂到甲方财务。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材料款的%,工程完工结算后,月内结清余款。第五条:材料的验收标准、方法5.1按照材料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5.2没有相应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验收方法进行验收。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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