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建设施工中,建筑工程勘察工作是工程设计、施工的基础,你知道建筑工程勘察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勘察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范X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其拟建的餐饮会议楼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商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会议餐饮楼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县灰汤镇电力疗养院内
1.3 工程规模、特征:详见总平面图
详见建筑平面图及勘察任务书
1.4工程勘察任务与技术要求:满足勘察任务书 内容、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0
9) 中相关条款。
1.5 预计勘察工作量:在建设方提供的规划平面图 中初步布设勘察点5个,视其场地复杂情况,增加勘察孔数量。
2: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建筑(带地形图)总平面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技求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3: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陆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4:开工及提交资料的时间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双方协商的规定办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3本工程勘察费按:
勘察包干价为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在提交报告后____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费。勘察人须提供正式法票。
5: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
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
1.2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如处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电接到施工现场等),并承担其费用。
5.
1.3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
1.4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需支付停、窝工费。
5.
1.5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资料图纸、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等。
5.2 勘察人责任
5.
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
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其认可的全部费用。
5.
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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