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____与贵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该__________工程项目仅名义上归贵公司承建,实际上归我本人承包、开发、经营、管理。为明确你公司与我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__________工程项目实际上由我承建、开发、经营,为此,该项目的资金、经营、管理、盈亏均由我本人独自负责。若由于该项目引起你公司经济损失,你公司享有对我本人的追偿权,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的垫付款、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
二、本承诺书所指项目若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引起你公司赔偿,我本人保证该赔偿费用依法享有对我本人的追偿权。
三、若因本项目引起未支付民工工资、工程款、材料款等造成你公司代为垫付损失,你公司可以向我本人追偿付款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若因该项目引起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你公司,我同意对你公司承担全部行政处罚责任,包括其他合理性开支。
五、若因该项目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你公司无关。特此承诺。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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