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 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 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 本合同不得翻印。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2: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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