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工厂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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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管理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被解除可否恢复劳动关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被解除,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能恢复通常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只有一个人,公司在违法解除该职务时所找出的不能恢复的理由,要么是撤销该职务设置,要么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该两种情况下都导致劳动关系的恢复不能。如公司“副总裁”本质上更倾向于一个职务,不同于一个办事的部门,该职务撤销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且该职位是否继续存在不是一个客观性的内容,而是一个主观性的判断,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认为职位已经没有了,因此不能恢复劳动关系,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可以认为该职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复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只要符合程序就可解除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则,而依据劳动合同法,即使经过了一定的程序,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则解除职务仍然属于违法,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则就得不到实现。虽然公司法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解聘有明确的规定,但公司法范畴的解聘条件,并不当然成为劳动法范畴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对于公司的解除理由,无论是仲裁还是法院都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来确定解除是否合法。XX公司的解除被认定为非法,而申请人又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如果不存在客观上恢复不能的情况,审理机构应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就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可否恢复的问题,我们应把握一个原则:如果解除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而高层管理人员又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对公司而言,应积极通过行为,使原合同客观上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员,部门合并,相关业务终止,岗位撤销等,对于申请人而言,应积极举证不存在上述不能继续履行的事由。以下是FAE51合同范本频道为各位推荐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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