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行政村的水泥路面承包给乙方,工程造价款 万元,每平方米 元。甲方要求使用混凝土(简称商混),路面的厚度为 公分(检验)。
(一)工程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天气、人为造成的施工困难,双方不宜追究,甲方提供水电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保养路面。
(三)付款方式:随工程进度付款,大致分为三次,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工地后首次支付总工程料款造价的40%,二次付总工程料款造价的40%,最后付总工程料款造价的20%。(按实际路面面积全部结清)。
(四)因甲方工程款不及时支付给乙方造成工程的拖延,造成乙方工程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方面甲方负责随时抽样检查,不合格及时返工;
(六)施工期间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一切工程路面随形整平由乙方负责;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工程质量c25甲方随时抽检。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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