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共同为国家软件事业贡献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 甲方不主张其开发的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 之全部著作权利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
2、 甲方向乙方转让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 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著作权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含该系统中的所有源代码);
3、 合同签署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转交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所有源代码;
4、 由于甲方未能提供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相关说明文档,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为期6个月的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不限为电话、网络远程通讯、上门等形式。
5、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是基于开源EECG平台做的开发,关于EECG平台的源码乙方不提供说明和服务。
第二条 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 200 元(贰万元整),以_现金或支票 形式支付,支付日期为合同签订日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方保证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第七条 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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