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废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电子配件□ 主机程度:良好□已损坏□ 维修过□发票:有□ 丢失□ 主机(配件)型号:。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给 。 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及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100%所有权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字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手印): 出售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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