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在甲方的商城内经营美食广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位置及面积
1.1位置:依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二层东南角原美食城的经营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于乙方做美食广场经营使用,乙方愿意承租该场地。
(具体位置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位置平面图。)
1.2面积:乙方承租该场地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店内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店内已有的柱子、消防栓、配电箱、井道门以及上下水管等设备设施均不影响该场地租用面积的计算。乙方对本协议的面积没有异议。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场地仅限于经营:饮品、快餐及特色小吃。乙方承诺该场地仅用于上述经营范围。(经营方案作为附件二)
2.2乙方需变更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3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从事经营行为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自行缴纳。
2.4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以及装修期
3.1租期:本协议租期为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年
月日止。租金自场地交付日后45天开始计算。
3.2场地交付日后45天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乙方的装修只能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内进行,乙方应承担装修期间的水电等能源费及因闭店后施工产生的公共区域照明费及甲方物业、保洁人员加班费(以甲方公布的统一准执行)乙方装修产生的垃圾即不得堆积在本商城及租赁区域内,也不得随意外排。
3.3续约:
本协议期满,双方如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须在本协议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约,经双方协商,最迟于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续约协议。若乙方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未做续约书面通知,甲方有权对该场地重新招商(包括在该场地张贴、悬挂招租广告,带领意向承租人进入场地参观等其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
4.1租金:
甲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X元标准收取乙方的租金,租金标准每年递增10%.即:
第一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四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五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该场地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结算,租期每满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度提前30个工作日支付。乙方签订该协议当日,须将第一年首季度租金元支付给甲方。
4.2税金及工商管理费:
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应缴税费。乙方为开业所发生及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工商费用、营业税(乙方须按照全部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及其它税费由其自行负担。
4.3本协议未作说明但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乙方须于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拾万元整(RMB¥100,000元)
5.2本协议期满三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损坏租赁场地等而产生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水电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通知乙方。
1.《美食广场租赁协议》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美食广场租赁协议》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wenku/2014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