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集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创成一批市场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文明程度高农村文明集市示范点,加快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以涉农市场为重点,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着力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着力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领导重视,统一部署,让文明集市建设加速跑
大安乡人民政府成立创建文明集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副 乡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负责创建文明集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各公室负责人、各村委会书记为成员。
三、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全乡符合政府规划、具有固定场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完备管理制度的农村集市。
四、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标准
(一)市场整体风貌及诚信建设
1、市场内设有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牌匾,文明服务制度牌匾上墙,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2、市场内经营户和工作人员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100%,支持率达95%,参与率达99%。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语言文明,经营者热情待客,服务周到。
3、集市布局合理,科学划分市场内不同商品的交易区,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市口清楚堆放整齐,活禽、水产、熟食等交易区要配备相关设施。
4、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涂等有碍观瞻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无“牛皮癣”以及残缺或内容过期标语。
5、市场内设有禁烟标志,有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有集市应急事件处理的预案和应急处置机构和人员,遇到大小事故能及时处理到位。
7、设置醒目明确的公示栏和各种提示牌,尽可能地方便农民群众。
8、积极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集市的诚信建设,制定文明服务公约,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文明摊位”等活动,引导和激励消费者诚信经营,重诺守信。
(二)市场经营秩序
1、除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外,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办理营业必须的各种证照,亮证、亮照经营,证照悬挂整齐。
2、落实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购销货台账 制度、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公示到位。
3、禁止销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禁止无偿提供塑料袋。
4、禁止在集贸市场销售国家规定不准上市或者不准在集贸市场销售的商品。
5、经营者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商品,不得经销侵权及假冒商品。
6、经营者不得以串通要挟等手段霸占经营场所,垄断商品货源,操纵市场物价,强迫他人买卖,欺行霸市。
7、经营者不得以诱骗的方式销售商品,骗取他人财物。
8、市场内显著位置设有消费警示牌,相关消费警示信息公布及时,字迹工整、清晰,用语规范。
9、货物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市场内显著位置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市场内设有12315消费者投诉站,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投诉记录和纠纷处理记录。
(三)食品质量安全
1、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上墙,严格依法履行入场资格审查、食品质量管理等责任义务,定期对场内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处置迅速、措施得当、报告及时。
2、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到查验记录及时,保管妥善,自律管理规范。
3、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包装、标识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定,不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4、散装食品经营者按照法定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做到贮存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标注清晰,销售食品的容器、外包装符合规定。
5、经营者严格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销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蝇、保鲜、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销售人员服装、卫生及食品销售操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6、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人员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取得健康证,并亮证经营。
(四)市场环境卫生
1、市场内无成堆垃圾、无地面积水、无蜘蛛网、无杂物、无“四害”,货物摆放整齐。
2、有专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并佩戴标志。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良好。
3、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有残疾人专位,并有明显标识。
4、落实店、摊前卫生责任包干制度,做到一摊一垃圾桶,店、摊前卫生良好。家禽水产宰杀,随宰随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不留有污物和血渍痕迹。
5、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并亮证经营。活禽、水产、熟食等交易区要配备相关设施,如:防蝇罩等。熟食经营者应着工作服,生熟不得混切。
6、认真落实集市门前“三包”,做到集市周边卫生整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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