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手掌,你能看到什么?

大概只有各种奇怪的纹理。古人通过看掌纹来推算一个人的命运,并对此形成了一套理论,传到今天,大概只剩下中学生课间神神秘秘地探讨些“生命线、事业线”——当然尤其看重的“爱情线”了吧。

不过,今天的“叙诡笔记”,并非要探究古代笔记中的掌纹学,而是要说说古代那些根据手掌上的痕迹破获的案件。

一、墨迹与铜锈

想起这个题目,是因为夜读《梦溪笔谈》,看到一则不说脍炙人口也是耳熟能详的笔记“神钟辨盗”:

“陈述古密直知建州浦城县时,有人失物,捕得数人,莫知的为盗者。述古乃绐之曰:‘某庙有一钟能辨盗至灵。’使人迎置后阁祠之,引群囚立钟前,自陈:‘不为盗者,摸之则无声;为盗者,摸之则有声。’述古自率同职祷钟甚肃。祭讫,以帷围之,乃阴使人以墨涂钟。良久,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出乃验其手,皆有墨,唯有一囚无墨,讯之,遂承为盗。盖恐钟有声,不敢摸也。”

很多人以为《梦溪笔谈》是一部通篇讲石油讲化石讲透光镜讲活字印刷术的“科学笔记”,其实不然,这部书跟其他古代笔记一样,也是著者记录自己生涯中看过经过听说过的一些事迹的“见闻录”,只是因为沈括本身就是大科学家,所以内容上比较“偏心”的缘故,英国剑桥大学的李约瑟博士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一书中按照现代学科分类原则对《梦溪笔谈》进行了分类,包含条目的前三甲分别是:轶事(72篇),文艺(70篇)和朝政(60篇),第四才轮到生物学(52篇),所以希望对宋代社会文化有所了解的朋友千万不可觉得《梦溪笔谈》是理科读物而错过啊。

翻回头来说“神钟辨盗”这篇笔记,陈述古本名陈襄,是宋代有名的大臣,他通过准确地把握罪犯的心理特征(做贼心虚,远离一切让自己产生嫌疑的事物)和营建神秘的客观环境,终于成功地将盗贼绳之以法,也使自己成为中国古代智慧人物的代表。“神钟辨盗”的故事在我国古代知名度之高,有例为证:在笔者所读过的古代笔记中,宋代的《折狱龟鉴》、明代的《夜航船》都有所记录,就连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的名篇“胭脂”里,也借鉴了这一故事。

手掌上有无墨迹,证明着一个人是否心虚;手掌上有无锈迹,同样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否为盗贼。

古代有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商人和一个盲人一起住店,早晨起来,商人发现自己的铜钱丢了一大堆,见盲人的钱袋比昨天要鼓得多,便说是盲人偷了他的钱,闹到县衙去,县令问商人钱上可有记号?商人说没有,盲人说我的钱上倒有,我的钱都是字面对字面、背面对背面串起来的(当时的铜钱一面铸字叫“字面”,一面没有字叫“背面”)。

县令一听,将盲人钱袋里的钱拿出来观看,果然,所有的铜钱都是字面对字面、背面对背面串起来的,县令好奇地问:“你的眼睛看不见,怎么知道这铜钱的哪一面有字,哪一面没有字呢?”盲人不无得意地说:“我用手一摸就摸出来了。”

县令笑道:“这么说你昨晚没有动过钱袋啦?”盲人摇摇头说自己昨天睡得早,根本就没打开过钱袋,县令立刻让他伸出双手,只见他的手指和手掌上有大量深绿色的铜锈,县令厉声喝道:“如果你昨晚没有连夜把偷来的钱字对字背对背地串好,那么你这满手的铜锈是从哪里来的?!”盲人一时间哑口无言,只好承认自己确实是偷商人钱的贼。

二、钱袋与银囊

不过关于“手掌上的罪证”,笔者所见过的最精彩的一则古代笔记,要数清末学者、小说家吴趼人在《我佛山人笔记》中记载的一件真实的奇案。

有一个人夜里投宿旅店,拿着一个袋子交给店老板说:“这是钱袋子,请代为保存,明天还给我。”店老板一面收下一面登记,并按照规矩大声说:“收某某客人钱袋一个!”又把收据递给他说:“退房时凭收据还给钱袋一个。”当时店里面有很多客人,“踵趾相错,众目睽睽,咸共见之”。

深夜时分,所有客人都睡下了,店老板溜进存放客人物品的房间,把那个钱袋子打开一看,顿时目瞪口呆,因为在当时,所谓“钱”一般是指铜钱,而这个钱袋子里装的是满满一袋子的纹银,店老板财迷心窍,便把所有银子都取出,放进去大约同等重量的铜钱。

第二天一早,客人拿着收据来取钱袋,打开一看,勃然大怒,揪住店老板的脖领子怒骂道:“我这袋子里本来装的是银子,怎么变成铜钱了?!”店老板辩解道:“收据上写的是钱袋子,袋子里装的自然就是钱,哪里会有什么银子?”

两个人撕扯着来到县衙,县令审核了收据,又找来几位昨天在旅店里的其他客人,他们都作证说:“当时那位客人交给店老板的确实就是钱袋,我们都听得清清楚楚。”县令认为告状的客人无理取闹,“乃叱而逐之”,客人茫然地在县衙外徘徊了一整天,第二天一早就进去再次告状,“官怒,笞而复逐之”。

客人备感冤苦,夜里在河边转悠了两圈,“扑通”一声跳了下去。说来也巧,邻县的一个县令,恰好坐船去省里办事,“泊舟其间,见有自溺者,呼舟人拯之”,救他上岸以后,详细问他到底为什么想不开?客人道:“我是一个铺子的伙计,到其他地方收账回家,投宿旅店,把装着银两的袋子交给店老板保存,旅店那个地方人多眼杂,我怕有盗贼厕身其中,所以不敢说是银囊,只说是钱袋,结果被黑心的店老板偷梁换柱,我现在没脸回去见我家主人了,只好寻死。”邻县县令问他何不去告官?他把自己告状不成反挨打的前前后后一讲,邻县县令说:“不妨事,明天一早你再去县衙递状纸,我在旁边帮你说话。”

第二天一早,客人拿着状纸又去县衙告状,县令拍案骂道:“你个贱骨头是来讨打的吗?”正在这时,邻县县令来了,跟本地县令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本地县令为难地说:“所有的证据都对他不利,何苦一而再再而三地告状,我看他就是想找那店老板讹一点钱。”邻县县令摇摇头说:“不然,此人说的一定是实话,他如果没有觉得冤屈,为什么要跳河自尽呢?”本地县令无奈,只好重新审理此案。

三、“银”字与“银子”

店老板、作证的其他客人都被传到堂上,本地县令特地把收据展示给邻县县令看,又仔细问询当日在场者,他们再一次异口同声地说:确确实实听到那位客人在托管时说的是“钱袋子”三个字——孤立无援地站在大堂另一头的那位原告,双眼流露出了彻底的绝望。

邻县县令的脑门上也沁出了一层汗,他相信原告确实有冤情,也坚信必定是那位店老板偷了他的银子,奈何在这场文字游戏中,由于原告在托管时模糊了“钱”字的准确定义,反而让黑心的店老板有了偷梁换柱的机会……也许,唯一能反败为赢的机会,只有以毒攻毒,也玩儿一场文字游戏了。

邻县县令打定了主意,低声问左右的差役说:“这个店老板可有家眷?”差役说:“老板娘在家,因为她没牵涉到这个案子里,所以没有带她来。”邻县县令说:“你马上给我把她传来。”然后提高声音对着公堂之上的众人说:“原告的袋子里装的确实是银子,但是被贼人替换了,既然你们每个人都说袋子里装的是铜钱,那就说明你们每个人都有做贼的嫌疑!”

此言一出,众人大惊,纷纷出言为自己洗白,就连本地县令也直揪邻县县令的衣服,邻县县令却不理他,继续说道:“虽然你们个个抵赖,但是我有祖传的法术可以破之!你们挨个走到我的面前来!”众人不知道他要干吗,又不敢不从,只好依次走到他面前,他只让来者伸出手掌,用笔蘸了红色的油墨,在掌心里写一个“银”字,然后让他们所有人“至庭中,跪烈日下,伸其掌以曝之”,并告诉他们说:“偷银子的那个家伙,掌心里的‘银’字,会被太阳摄去!”

“诸人罗跪庭下”。过了半晌,邻县县令大声问一个人“你的‘银’字还在不在?”回答当然是“在”!过了一会儿又问第二个人……这么依次问去,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样。

“差役、侍从及观审者,莫不笑之以鼻,以为若是者,直儿戏耳”!他们的嘲笑声令本地县令脸上都挂不住了,觉得哪有这么审案子的,简直把当官的脸都丢尽了!

原告也一头雾水。

只有邻县县令正襟危坐,神情坦然。

终于,差役把店老板的老婆找来了,邻县县令把她叫到面前,压低了声音说:“你丈夫把那位客人钱袋子里的银子换成铜钱,十分可恶!现在银子在哪里,你老实说出,我可以减轻给你丈夫的定罪。”老板娘自然狡赖:“老爷您说的什么话?哪里有这样的事情?!”邻县县令一声冷笑,低声道:“他已经承认了,你还抵赖什么?!”大声喝问跪在庭下的店老板:“你的‘银’字还在吗?”店老板大声回答到:“在!”老板娘一听吓得跪倒在地说:“老爷我说实话,那位客官的银子就锁在我家的柜子里呢,分文未动!”

堂上大哗!刚才还在嘲笑邻县县令的所有人,此时都惊诧不已!“客之冤乃白,一时遐迩称神明焉”。

说心里话,看了古代笔记中那么多装神弄鬼换取民众“惊以为神”的官员秀,倒是这位没有留下名字的邻县县令引起了笔者的格外尊重。罪恶之所以能够横行世间,往往就是利用了人们在意识上的某些盲点和误区,从中钻了空子,而最“解恨”的方式,莫过于慕容复的拿手好戏“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呼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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