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有义是没有米的做饭,无情没有义就能举行盛宴吗?(莎士比亚)正义。

赵磊有北京和丽江,满清有石家庄,通阳有安阳,松东艺安安桥,加拉有北戴河,李白有太原。

我心里只有一个没有所属权的郑州。李志歌里的郑州。

几年前我去了外地上大学。那座城市和所有的南方小镇一样,闷热、潮湿。梅雨季节来临的时候夹着课本匆匆路过宿舍楼,抬头一不留神你就可以看到似乎永远晒不干的内衣裤稀疏飘荡在南方五月的风中。

我的学校在郊区,课少的时候我的业余活动就变成了看电影泡图书馆以及三三两两的聚会。半年下来我很快就腻了,毕竟我是一个如此贪图新鲜感的人。

我喜欢的所有东西都有保质期。当然了,如果换作是人我就不清楚了。因为迄今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于是我开始向文艺青年们学习。我去旅行了。走路、搭车、坐飞机。

背着包一站又一站,饮异乡的酒,看陌生的面孔,听他们讲各自的故事。没钱花的时候给客栈的客人做旅拍,或者带书去换宿,有时候也写写文案。日子也倒还能过下去。

13年的时候我去了郑州。他就是我在旅行的时候遇到的。他是客栈老板。看到这里我想你脑海中一定浮现出一个“无知游客恋上客栈老板,一夜风流后惨遭抛弃”的故事。如果你听到最后失望了可千万不要怪我。

在我爸妈由于财产纷争忙着打离婚官司的这一年里,我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这种自我震惊程度丝毫不亚于发现国足每年都打了胜仗。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如果二十岁的姑娘有风情,那我用尽万种风情也想得到他的注视。吸烟喝酒吐烟圈讲荤段子,这些平日里我万万做不来的事情为了他我也愿意一一去尝试。

好在他是个作风端正的好青年,所以我依旧负责做原本的自己就好。

因为他,原本为期四天的旅程被我硬生生拉伸到了八天。只是因为我在第四天的时候遇见了他。遇到他的时候我脑海中闪现出的第一个词是“人间中毒”。那会儿我就在想就算有朝一日他在我面前大口嚼蒜撅着屁股嚣张地放屁我也要跟他在一块儿。当然了,那时候的我并没有这么淡定,即使喜欢也不敢采取任何行动。

他的气质一看就知道和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做事一丝不苟,进门的时候他在钉客栈的桌椅板凳。前台旁边的音响放的就是《关于郑州的记忆》。在此处我必须补充一句:我是李志的脑残粉。虽然逼哥有的大多是理智粉。

晚饭后他在院子里布置出一个小型吧台,抱着一把吉他坐在中间唱歌,一堆客人安静地围坐在他身旁。《热河》,《梵高先生》,《和你在一起》,这些我倒背如流的歌从他嘴里吐出来好听得不像话。

我每天晚上都回来得很早,然后坐在院子里听他唱歌。他话很少。和你对话的时候安静地看着你的眼睛,笑着等你说完,偶尔发表几句自己的看法。温和而从容。

我没有和他搭讪更没有问他要联系方式。他的年龄看起来要比我大出许多。在这个时候,我的感情还是一张白纸。刚要下笔写上他的名字。他渴的时候,我给他递水。他嗓子痛的时候,我给他买药。他饿的时候,我给他打包饭。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我很快离开了那座城市。留下了一张字条给他。字条上的字字句句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把一颗少女心种在了上头。

很快这颗心无需灌溉就开始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回到属于我的南方小城以后我诚惶诚恐循环了整整一个月的李志。反反复复跟自己确认,是不是他唱李志我爱李志所以爱屋及乌爱上了他。但每当回忆起他微笑的眼睛和呆愣的模样,我就知道自己真的是被他下了蛊。更何况他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我,偶尔他会告诉我,店里很忙,他工作结束了,他去干嘛干嘛了,细数一下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一个月下来也有了将近上万条。

这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而言,无疑是最大的也是最致命的鼓励。在距我父母开庭只剩下半个月的日子里。我买了一张去见他的机票。

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我要去见他。我只是觉得我终于确定我爱上了一个人,我必须认真地再好好看他一眼。飞机飞上高空的时候,我察觉到自己疯了。

那是中秋节的前一天,我多像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十七岁少女。尽管那一年,我二十岁了。

下飞机的时候是凌晨一点半。我站在客栈门口,望着紧闭的大门,哭花了脸。我没有给他打电话,因为我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儿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他把剥好的橘子递到那个女孩儿的嘴边。我还是没有一点勇气走过去。

尽管我的内心正在不断地叫嚣,我要告诉他我的渴望。也想要跟他确认,在我如此急不可耐地想要见到他的时候,我是不是跑过了头。他是不是已有家室,然而回应我的只有昏黄的路灯和萧瑟的秋风。

李志在歌里说“雾气穿过她年轻的脖子,直到今天都没有散去”。但萦绕着我的脖子的,是酒精过敏带来的红疹子。

我的郑州男孩儿原来结婚了。我也经历了一段喝大酒撒酒疯发泄痛苦的时光。我的暗恋最后还是无疾而终。我看着他们登对的身影,时常望而却步。

有一天我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我看到我的门口放着一朵玫瑰。玫瑰娇艳上头竟然还有水珠,我插在客栈房间的矿泉水瓶里。五天后,她枯萎了。

我无疾而终的暗恋好像突然一下子有了一个交代。

我想我该走了,走的时候我还是只字未提我喜欢他这件事。我就像那多娇艳的玫瑰,一开始对爱情会满怀期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风霜雨露的来临,花心终将受损,甚至枯萎。

后来我没有再去过那座城市,他去了哪里,和他的郑州姑娘过的好不好我也无从知晓。我竟一次也没再联系过他。偶尔我会给他写信,那些字条被我整整齐齐地叠起来,置放在一个收纳盒里。只给我自己一个人看。

在很多个深夜我也曾唏嘘感叹,想到没有正儿八经的和他谈恋爱心里就会很难过,也会彷徨落泪,会不知所措,会想争分夺秒立刻翻山越岭赶去他身旁,为他洗衣做饭在他身旁同他耳鬓厮磨。但是些许的理智战胜了情感。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和决心付出,何况连《圣经》里都说:爱情里不存在恐惧,真正的爱情会驱散恐惧。而是因为,我被我自己道德绑架了。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还能在门口发现一朵玫瑰花的话。我想,我愿意不顾一切让自己在爱里丰盈起来。

关于郑州,我知道的不多,为了爱情曾经去过那里。

有一阵子我站在北京的胡同里反复播放赵雷的《鼓楼》,总觉得那里似乎住着另外一个我,一个活在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不一样的、鲜活的我。那个在郑州的我。

我们每个人都单曲循环过一首歌,可能是阶段性的,也可能是这首歌唱的是我们自己。相信现在正在读这个故事的你同样如此。

这首歌里藏着我们最为珍贵的一段记忆。一段关乎思念、离别、城市和爱的记忆。

今日互动:“哪一首歌里住着你的故事和记忆?你愿意把它拿出来和我们分享吗?”

故事编写要求:完整的一版故事、图片形式也可以,然后发到后台。

(ps:故事一经采纳,我们将让电台DJ闯先生将你们的故事以声音的形式呈现出来,传递给更多的人,陪他们度过每一个“听歌思人”的难忘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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