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以其永恒的特征和属性,无疑将继续流传下去。(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爱情名言)
在不同的时间,它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年少时,我对爱情的理解(或者说是最美好的幻想)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为了那个人可以不顾一切,倾其所有。爱,应该是完完全全地付出和给予。
看电视剧和小说的时候,看到一个人为了爱情,不计得失地付出所有,总是很感动。也希望,自己也能遇到那个可以让我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的那个人。潜意识里,这才是遇到爱情时应有的态度。
记得那时候(高中)和初恋在一起时,我一朋友评价我对他的感情是:“你是爱他的吧!只是,你爱自己胜过爱他。”
当时听到朋友这样评价我对初恋的感情,我很不开心。好像自己神圣的爱情遭到了冒犯!很委屈,认为自己的一腔深情没人理解。因为在我看来,爱就是全心全意,如果爱自己胜过于爱对方,那就是不纯粹的。而我不想自己的爱情被打上这样的标签。
其实,现在想来,在爱情中为对方付出的同时,有自己所坚持的底线和原则,这才是正确的爱情观。
之所以提到这个话题,是因为今天看了一本书(《末代皇妃》)。
《末代皇妃》这本书讲的是溥仪的妃子淑妃文秀的一生。她从幼年时,便显示出不服年龄的聪明,少年时成为溥仪的宠妃,后面因为政局不稳定跟随溥仪流连失所。最后,与溥仪离婚,闹得沸沸扬扬。
她是爱溥仪的吗?肯定爱啊!她能和溥仪吃苦,东躲西藏,尽好做妻子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当她知道溥仪成为"日本人的走狗",且自己没办法改变的时候,只能选择"休夫"离婚。
文秀明明还喜欢溥仪,有着往日的情谊,但是当溥仪请她再次“入宫为妃”的时候,她还是忍痛拒绝,选择和过往一刀两断。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
30多岁的文秀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一个国民党的将军。当国民党战败,丈夫要跟着大部队一起逃到香港时,文秀是拒绝的。因为在她眼里,只有大陆才是家之所在之地。与其跟着国民党四处流浪,不如留在北京。她甚至说,如果他一定要走,她也不会跟着去,因为这里才是她的家。
最后,她的第二任丈夫没有和国民党一起走,而是留下来过清贫的日子。
纵观文秀的一生,关于她的爱情,我们能说她没有爱过吗?如果一定要是那"夫唱妇随",完完全全给予,她可能没有爱过。
但是,事实是,她两个都爱过呀!只是她会有自己的底线和所坚持的。不能说为了坚持自己的一些东西和底线而去放弃爱的那个人,就是不够爱。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是相互吸引的同时,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不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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