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及其家人和委托律师商将起诉和查处违法办案人员的材料送交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这些材料中,被告对象包括当年的16名办案人员。其中,进贤县公安局民警8人,南昌市检察院检察官1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法院法官7人。
张玉环表示,上述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涉嫌失职,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造成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据报道,目前,国家赔偿的申请已经在进行中,问责程序应在适当时候启动。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黄陵乡张家村男孩张、被害,其邻居被警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大喊大叫。直到今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法院重审此案,最终宣布张玉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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