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官方微信消息,最高法于14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委托鉴定审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测谎结果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只能作为参考,人民法院不会委托鉴定,以免将测谎结果作为鉴定意见,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司法公正。
以下是该条例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委托鉴定审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委托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鉴定事项的审查
1.严格审查需要认定的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特殊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委托鉴定:
(1)可由常识和经验规则推定的事实;
(二)与待证事实无关的问题;
(3)证明需要证明的事实没有意义;
(四)应当由当事人证明的非专门性问题;
(五)经法院调查、勘验能够查明的事实;
(六)当事人责任分工的确定;
(7)法律的适用;
(8)测谎;
(九)其他不适合委托评估的情形。
2.如果拟鉴定涉及的鉴定技术和方法有争议,应首先审查鉴定技术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所涉及的鉴定技术和方法没有科学可靠性的,不得委托鉴定。
二、鉴定材料的审查
3.严格审查鉴定材料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不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法律后果。
4.未经法院质证的材料(包括补充材料)不得作为鉴定材料。
当事人无法联系、公告送达或者当事人放弃质证的,鉴定材料应当经合议庭确认。
5.当事人有争议的材料,应当经人民法院认可,不得直接移交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选择。
第三,考核鉴定机构
6.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机构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评估机构的资质和执业范围进行审查。
7.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协商选择的评估机构是否具有评估资格,是否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现双方选择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终止协商选择程序,以随机方式进行选择。
8.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方案、收费标准、鉴定人情况和鉴定人承诺书。
重大、疑难、复杂的鉴定事项可以适当延长。
鉴定人拒绝签署承诺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更换鉴定人或者委托其他鉴定机构。
四.评估师考试
9.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指定鉴定人的,应当对鉴定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行业评价、执业范围、鉴定资格、资格证书有效期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避情形进行审查。
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指定鉴定人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五、审查鉴定意见
10.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鉴定意见是否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意见视为未完成委托评估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评估人员补充或者重新评估:
(1)评估意见的其他部分与评估意见相互矛盾;
(2)同一鉴定意见使用不确定性表述;
(三)评估意见存在其他明显瑕疵的。
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仍未完成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鉴定人退还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
六、加强对鉴定活动的监督
12.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未提前缴纳鉴定费和鉴定人诉讼费的法律后果,并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费用进行监督。
公益诉讼可以申请暂停支付鉴定费和鉴定人出庭费。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暂停或者减少支付鉴定费用和鉴定人的诉讼费。
13.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和鉴定材料的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的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鉴定期限。
鉴定人未按时提交鉴定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鉴定人是否有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允许当事人申请再次委托鉴定的,应当责令原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退还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
14.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超越鉴定范围,进行虚假鉴定,无正当理由拖延鉴定,拒绝出庭作证,违规收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中止对该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的委托,责令退还鉴定费用,从人民法院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名单中除名,并向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有违法犯罪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有前款情形的,可以列入鉴定人黑名单。黑名单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及相关信息平台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备选名单。
15.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利用委托鉴定信息平台,加强对委托鉴定工作的管理。
16.本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委托的鉴定。
17.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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