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因炫富惹了大麻烦。据悉,广东省律师协会因该女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已介入调查。
无论是涉嫌虚假宣传还是已经构成违纪,都可以等待调查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女律师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律师的形象。普通人对律师,尤其是女律师的了解,可能主要来自于一些影视作品,比如国外的《律政俏佳人》,香港的《法律先锋》,mainland China的《离婚律师》。这些影视作品无一例外地把律师的形象刻画得非常高大,让人仰望和羡慕。
现实生活中的律师当然没有影视作品中的那么完美,但也不会很差。最起码,他们要智商高,情商高。一个经常做傻事的律师是不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感的。正是基于此,炫富女律师有损律师形象。她的行为非但没有“双高”,反而显得有些愚蠢。
首先,律师的三观并不正确。签证面试的一段话让她写得像个奢侈品展览,恰到好处地把她塑造成了拜金主义者。律师的行头固然重要,但头脑更重要。说白了,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说得好听一点,律师要维护法律尊严,用自己的工作追求公平正义。执业律师需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也是律师赢得委托人信任的前提和基础。这个女律师炫富的行为已经把自己降低到脑残网络小说女主持人的水平,真的打了律师群体的脸。
其次,律师言过其实,满口地址不明,打破了诚信的底线。执业不满3年的律师,声称是合伙人;一个自考生自称是北大学生。根据深圳的相关规定,律师咨询费每小时不得超过3000元。她敢说收到3600元和48000元。怪不得律师协会要调查她。诚信是律师执业的基础。在中国,虽然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特殊成员,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道德底线是一致的,律师不能违背诚信的戒律。
司法部部长张军曾说:“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肩负着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特殊责任。所以,我们不能为了私利和名利说什么做什么。必须有底线”。这个说法应该是这个事件最好的注脚。
有人说朋友圈最令人反感的行为就是炫富。女律师炫富的言论从朋友圈传播到大众媒体,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朋友”受不了她的行为。由此可以认为,同事和领导真的看不出她这么长时间不合适的言行。如果你看到了,没有及时提醒,是不是也要对事件的发酵负责?律师不是完全自由的人,其言行应该受到管理和限制。律师协会虽然是管理者,但它是一种事后惩戒力量。我相信负责日常管理的律所也不能束手无策。
在互联网时代,没有人可以是一个完全的隐士。一件小事可能很快发酵成大事件,一个无名之辈可能瞬间成为网络名人。短短一两天,炫耀财富的女律师和在高铁上拦车的女人都被搜了个遍,她们的职业也成了嘲讽的对象。如果一个炫富的人是一个普通人,也许大家都不会想太多,最多是鄙视一下,如果加冕为律师,大家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律师这一高职业的光环,律师与法治、法治国家紧密相连。虽然律师的话里充满了对金钱的崇拜,但人们也能看到她对自己职业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被金钱的崇拜所掩盖。
律师是精英职业,精英的言行举止必须有精英风范。在公共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维护职业荣誉和群体形象,这就是这次炫富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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