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还债,
把法院的判决当儿戏,
这种不诚实的人
近年来生活变得越来越困难,
大力推行各种联合纪律措施。
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签订了《违反信托被执行人通信限制合作备忘录》,为违反信托被执行人增加了一把“吊剑”。
据了解,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遗嘱执行人列入丧失信托的遗嘱执行人名单,并依法给予信用处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向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信公司及时核对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下的所有手机号码,限制通信。
在核实不可信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后,通信公司将开始为上述手机号码定制专属的“不可信铃声”和彩印(挂机)短信。不可信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首先会收到通信公司发来的提示信息,提示信息是:“你已被汕头法院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限你在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法院会对你的手机号码启动铃声提示。”
如果被背信人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通信公司将在其名下的手机号码上贴上专用标签,并启动CRBT提示。CRBT的内容是:“你好!你拨打的车主已被汕头法院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请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感谢你们参与汕头建设。”然后会向拨打不可信执行人号码的手机推送一条彩印消息,内容为:“您拨打的用户已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汕头法院)”。
三大通信公司为了防止不可信执行人更改手机号码以逃避处罚,对推送名单中的不可信执行人实施通信限制,不再办理新开户或设立二级卡业务,也不再办理来电转接、更改或转移手机号码业务。在不可信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三大通信公司取消通信限制,恢复手机以其身份证号码为名的正常通信。
记者:王凯英
记者:罗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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