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网络名人主播“刘一手”因欠款2000多万元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等活动。
北京市三中院将“刘一手”列为老赖,并把信息发布在了抖音平台。视频截图
据介绍,刘一手,本名丁大元。因未履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穗仲案字第13065号裁决所负之义务,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报告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根据相关规定,被北京市三中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等活动。据报道,刘一手的真名是丁大元。因未履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第13065号文规定的义务,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财产,违反了财产申报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依法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同时开展限制高消费等活动。
据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消息,2019年4月3日丁大元被列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执行目标达到2337万元,说明并未全部完成。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网上关于“刘一手”的最新信息是“刘一手婚礼”,许多豪华的婚礼视频和照片流出。此外,刘一手曾在直播中透露自己身价百万,还经常在微博上拍豪车照片。知情人证实,这位高调嫁给刘一手的是被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老赖”名单的丁大元。
根据法院下达的消费限制令,限制丁大元实施以下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星级以上场所高消费;购买房地产或新建、扩建或高档装修房屋;租用高端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所必需的车辆;旅游度假;孩子上高成本的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拿走G头动车组列车的所有座位和其他列车的头等舱座位,以及其他生活工作不需要的消费行为。法院表示,违反限制消费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由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网红刘一手成老赖 具体是啥情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网红刘一手成老赖 具体是啥情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062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