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加班文化的盛行,很多人沦为社会动物的职场。东山的心态被越来越多的人羡慕,成为“群居动物”中的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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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能在职场上做到“工作自由”?
她幸运又令人羡慕,因为她能及时止损,开始新的事业。但现实生活中,职场上有多少人是为了保住职位而“被迫”加班的?
英国《卫报》(The Guardian)2018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墨西哥以平均每年2228小时的工作时间在全球劳动时间排行榜上排名第一,而中国以2200小时的工作时间排名第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7月份的最新统计,我国企业员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小时,而美国为34小时,日本为33小时,德国为26小时。
在深圳,科兴科技园、腾讯大厦、华润大厦等写字楼甚至被戏称为“吸血鬼”加班楼。
以加班重灾区深圳南山科技园为例。无论多晚,办公楼里都有很长时间不灭的灯,照亮了整天面对键盘和屏幕的加班工人。
没日没夜,加班。
在这里,想要员工加班,只需要甲方一句话,老板一个眼神,甚至一顿简单的加班晚餐...
/在深圳,准时下班会被视为一种替代/
在“人越忙越敬业越有前途”的大环境下,每个人下班都会有默契的加班,而按时下班的就被视为例外。
易小姐的大学同学小林,刚到深圳不久,就和女主东山一样,一度下班。
他准时下班的原因和东山不一样。每天下班后,他都想早点去菜市场,为急于陪她去深圳的女朋友准备一顿美味的晚餐。
因为是第一份来深圳的工作,试用期的任务并不繁重,每天做完工作后,小林觉得既然事情都做完了就可以下班了。
两个月后,有一天,人事主管把小林叫到办公室,告诉他试用期还没过,因为他的直属领导反映他从来不加班,不积极。
“公司里没有新人不用加班的。你没有努力工作的精神,不符合我们的企业文化。”
从此小林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加班。
为了不被领导当成“不主动上班,主动上班”的重点观察对象,即使工作已经完成,领导也要留在公司再走。
小林告诉我,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假”加班工人。和他一样,过着“996”生活的普通人遍布城市大大小小的隔间。
他们不能下班,加班到深夜,忙的时候下楼吃快餐或者叫外卖,吃完饭回公司加班.......
/公司:不鼓励加班,提倡996/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但是,在现实的职场中,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限是当今很多公司的普遍现象:
虽然很多企业并没有将“996工作制”作为对员工的要求,但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让大多数员工长期以“996”的形式工作,似乎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但由于自身前途、公司文化、维权成本高,大部分员工要么留下,要么辞职走人。
在高房价高成本的生活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放弃闲暇时间,把一整天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就这样,大家离按时下班的规律生活越来越远了。
/职场人,应该是“996”吗?/
不久前,《人民日报》发表评论,“鼓吹斗争不等于逼996”。
易小姐也认为,一个行业在起步和发展阶段可以努力奋斗,但牺牲员工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很难维持发展。
企业应该着眼于如何更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将加班与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