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吉祥航空空飞行员传播前女友不雅照片案”取得最新进展。9月9日,记者从当事人秦女士处了解到,起诉飞行员张侵犯隐私权案二审判决已经完成,法院裁定张向秦女士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从他最后的声音开始,我就一直不愿意出门,直到现在,我一直在等待二审的结果。”9月9日晚,秦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判决确认了张谎称要100万。声明不真实,是无辜的。“我终于等到了一个真相。”
据此前报道,今年8月中旬,吉祥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张/给女友秦女士拍了一张不雅照片,以此威胁后者提出无理要求。8月17日,吉祥航空官方微博空称涉案飞行员已被停飞。
8月19日,被停飞的吉祥航空空飞行员张回应称,不雅照片是在他与秦女士恋爱关系存在期间拍摄的,并承认曾用微信小号向秦女士发送不雅照片,对此深感遗憾。
张解释说2017年初和秦女士在一起。当时两人关系很好。他们分手是因为对方多次跛脚,一起在她身上花了很多钱。当她得知自己和别人好的时候,还在问我。我要钱花,我很生气,这也是我后来给她发微信的原因。“至于秦女士称张发送不雅照片威胁过夜,张予以否认。”我从没威胁过要过夜。在民航圈过夜,就是机组人员在异地过夜。当时我提出‘我去重庆过夜是找你谈的,不是让她陪我过夜’张说,秦女士后来威胁要赔偿数百万,并决定将此事移交警方。
根据这份声明,记者询问了当事人秦女士,她否认了“万件索赔”的说法。据秦女士说,上海警方曾决定对张传播不雅照片实施行政处罚。今年6月,秦女士起诉重庆渝北区法院侵犯张隐私。法院裁定,张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责令其赔偿1万元,并书面道歉。
该案一审后,双方均提出上诉。8月19日,该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官宣布择期宣判。9月9日,秦女士告诉记者,等了半个月,收到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判决书。
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张与秦已确立恋爱关系,并以同事身份工作。2019年5月至6月,张在微博上三次通过私信向好友发送秦女士私处的照片,并在与其他人聊天时使用粗俗的词语形容秦女士。一审法院认为,张未经许可在微博上以私信的形式将秦女士身体私处的照片发送给他人,侵犯了秦女士的隐私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此外,张在与他人聊天时多次使用粗话侮辱秦女士,有辱其人格,侵犯其尊严权。
本院认为,由于张某已删除相关聊天记录和私人照片,且未以其他形式传播,本院认为张某以书面形式道歉是适当的,不支持秦女士要求张某在微信微博上公开道歉三个月。此外,张侵权给秦女士造成精神损害,秦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张通过微博私聊泄露秦女士私处照片的行为是错误的,认为不侵权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9日晚,秦女士告诉记者,她尊重案件的判决,但不原谅张要求赔偿100万元的说法。秦女士说,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赔偿。“我当初选择揭发他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结果的准备。但是他用那句话侮辱了我之后,我很久都不想出去了。等待二审结果是我最艰难的经历,现在终于得到了一个真相。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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