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理解知识。
遵循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教学过程一般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引导学生获取感性知识
包括观察、实际操作、实验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表象,要求这些表象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典型性,从而快速有效地达到理性认识,同时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想象能力。
2.引导学生理解知识
即引导学生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达到理解阶段。所谓理解,就是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新的概念带入头脑中已知概念的系统,从已知概念转化为新概念,即形成新概念。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概念或规律性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主导地位。引导学生学会利用已知概念自主探索新知识,是培养创造性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的中心环节,是不断形成和发展认知结构的基本条件。
3.指导和组织学生做实际工作
与一般的社会实践形式相比,教学过程的实践形式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实验、实习、实际操作、美术、音乐、体育活动等。,是教学过程中特殊的实践形式。他们的目的是验证知识或利用知识形成各种基本技能和技术,培养独立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还包括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生产劳动或必要的社会、政治、文化活动,以扩大知识、技能、技能的应用领域;然而,这些形式的社会实践必须服从教育和教学的目的,不能被视为教学过程的中心。此外,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求充分利用学生在生活中获得的直接经验,同时防止一些错误的直接经验干扰新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学生技能的形成一般从掌握知识开始,逐渐转向半独立工作,通过合理的实践,达到更完整的独立工作。
4.检查和巩固知识
无论是形成感性认识还是新概念,还是从事实际操作,都包含着合理的考察和巩固,可以构成教学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特殊环节。系统的检查和巩固是教学过程向前推进的基本条件之一。考试和巩固是教和学的活动。其最终目的是教会学生学会自省和纠正学习中的错误,充分利用意义记忆和逻辑记忆巩固知识、技能和技巧。教学过程的四个阶段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每个班都要经过这些步骤的,不能当做死板的公式。教学过程可以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可以从实践中实现,也可以从实践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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