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江大学生在疫情期间保持“找工作”的良好心态,江苏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指南已上线!!!
④点击“放大镜查询”按钮,在选择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公司,系统会自动填写三项:“注册证书签署到的公司名称”、“签署到的公司所在地”、“公司代码”。
⑤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中的正面信息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和档案去向信息。
填写雇佣协议的规则如下。
(1)一定要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这时,毕业生的档案可以直接传送到单位。
②其他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院校没有人事管理权,不能接收毕业生档案。他们应该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③经常有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档案。在这种情况下,档案丢失的风险很大,个别单位会丢失或扣压学生档案。
⑥上传就业协议、人才服务中心录取通知书等就业资料照片。
二、注册证书
1.登记卡是怎么发放的?(签登记卡的公司名称怎么写?)
答:(1)毕业生毕业时或离校后两年内被用人单位录用,其中:
(1)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如党政机关、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并将《登记证》发给该单位。
②工作单位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籍档案,发给单位《登记证》。
(3)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也不能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且工作单位按照学生原籍所在地进行安置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登记证》。
(4)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也不能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且工作单位与学生原籍不符的,将向学生来源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登记证》。
(2)两年内毕业生毕业或离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向学生出生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登记卡,并移交户籍档案。
2.登记卡丢了怎么补办?
(2)毕业两年以上的不能补办登记卡,只能到学校一站式服务中心龚雪6号办公室窗口办理《登记证》。学校将携带《注册证》到江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发放给毕业生。《注册证》和《注册证》具有同等效力。
3.重新分配和兑换新登记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分配到新单位,需要准备材料:①注册证明原件;②与原单位的终止或离职证明函(红色印章原件);③新签订的单位协议复印件,手续齐全。
(2)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重新分配回原地点,需准备材料:①登记证原件;②与原单位的终止或离职证明函(红色印章原件);③回原籍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3)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仅修改登记卡标题的,需准备材料:①登记卡原件;②原协议复印件。
(4)如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重新分配回原地点,需要准备材料:①注册证明原件;2 .单位同意退回原产地证书;③回原籍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5)从原来的地方换到新的工作单位,需要准备材料:①注册证明原件;②新签订的单位协议复印件,手续齐全。
毕业生根据上述情况准备好材料后,交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学工处6号窗口,学校将相关材料携带至江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处理后发放给毕业生。请登录江苏大学就业信息(http://ujs.91job.gov.cn/)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回国申请表》模板。
4.我能在哪里得到我的登记卡?
答:(1)对于应届毕业生,每年6月20日发放第一批注册证,毕业生离校前到学院领取注册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离校后,将在江苏大学一站式服务中心龚雪六办窗口领取(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寒暑假期间,在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ujs.91job.gov.cn/)会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2)对于往届毕业生,将在江苏大学一站式服务中心龚雪六办窗口领取(窗口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寒暑假期间,在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ujs.91job.gov.cn/)会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三.档案
1.哪些机构可以保留人事档案?
答: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政府直属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政机关、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
各类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对员工人事档案没有管理权,一般由各级委托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2.研究生档案是怎么发的?
答: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交给申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1)如果一个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比如党政机关、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文件将交付给工作单位接收。
②工作单位无法接收档案,但委托当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将档案交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
③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档案,也不能委托当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将档案送达毕业生出生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转移?
答:(1)应届毕业生可以登录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大智慧就业”,点击“就业服务”→选择“办公大厅”→选择“文件查询”,然后查看发送文件的时间和邮寄地址。如果“文件查询”的结果为空,则表示文件尚未发送。
4.毕业生离校后可以自带档案吗?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档案应通过专门的邮政渠道、保密运输或专人送递,不得自行送递。
5.失业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
答:失业毕业生经学校同意(学院需出具延期申请并加盖公章),可将档案转原籍或暂留学校。按照规定,学校只能保留2年;工作单位超过2年未执行的,学校将其档案转到学生出生的地方。
6.出国留学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
答:对于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一般建议将档案转到其出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7.档案资料不足怎么办?
答:毕业生毕业后,学院负责整理归档档案,移交给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发送已派遣和进修的毕业生档案。如果档案材料缺乏,毕业生应及时联系高校辅导员,查找或填写缺失的材料。如有困难,可向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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