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幸运测试员)
正文/李俊辉校对/陈力
“幸运测试机还是幸运包机=赌博机”?
这个推论我恐怕不能认同,哪怕是一个具有游戏机性质的抓娃娃机。
日前,据媒体报道,一些商场出现了一种“幸运测试机”。只需支付30元就可以买到“幸运盒”。打开后,你可能会得到同一品牌的面膜、护手霜、耳机线甚至iPhone,其中一些还可以参与额外抽奖。
对于如何定性或理解这类“幸运测试者”,众说纷纭。
对此,有人认为他们“具有一定的赌博性质,胜率太低”;有人认为“幸运盒子里的大奖是否真的存在不得而知,广告很可能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还有人担心“这种业务可能是暗箱操作,容易诱发消费者的赌博心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被称为“幸运测试仪”或“幸运包机”的新模式,但它实际上是一种自动销售商品的新模式呢?
“幸运盒子”:本质上是一台自动售货机
相关资料显示,世界各地的商场里出现了100多个品牌的“幸运盒”(有些人称自己为“幸运包”)。虽然机器被称为“幸运测试机”,但它本质上是一台自动售货机或无人值守的自动售货机。
以目前最流行的颤音“MR.WISH Wish Wish”为例。用户花30元就能得到一个幸运盒。盒子里除了自己的品牌产品,还有一张额外的抽奖卡。
据报道,“MR.WISH Wish”之前在合肥被工商部门抽检过,工商部门公布的情况是:“经过调查核实,“MR.WISH”盒子里的产品零售价比30元的要高,有的甚至超过100元。额外扫描码抽奖的中奖名单也是真的。”
显然,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盒子里的产品是商家销售的,而不是彩票卡,这是一种娱乐性的商品销售行为。
据了解,品牌是一种创新的新零售方式,通过线下销售“幸运盒”,引导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自己的品牌产品。
(WISH先生在商场的自动售货机)
当然,这种销售行为的“合法性”有两个前提条件:
一种是盒子里的产品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产品。简单来说,不能是“三无产品”;
二、箱内未指明商品的最低价格不得低于用户支付的金额。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幸运盒”,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消费者自愿购买产品时在一定范围内的知情权,即用户实际购买的东西存在一定的随机性或不确定性。
因此,只有当盒子中产品的市场零售参考价大于等于30元时,才应认为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了平等的“购买协议”,符合“等价交换”的公平交易底线。
盒子里有三件商品或者价值低于30元
如果商家把“三无产品”放在盒子里,什么都不说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包装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工厂地址、电话号码、许可证号码、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必要时有限定的定性或暗示性说明等。所有缺失的产品都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以上要求缺一项,可视为“三无产品”。
另一个问题是产品的价值。
以“愿先生愿愿”为例。在该品牌的官方淘宝店铺中,发现一款口红(也会出现在“幸运盒”中的产品)的价格为79.9元,月销量达到数千。
简单来说,如果商家放在盒子里的产品价值等于或大于30元,那么这种销售方式是可以理解的。
原因也很简单。虽然消费者一开始不知道“幸运盒”里的产品是什么,但最终得到的产品价值等于或大于30元。
从法律层面来说,相当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销售协议,即牺牲一小部分或一定范围的消费者知情权,而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更高价值产品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媒体报道显示,很多“幸运测试机”的“幸运盒子”里都有“三无产品”或低值产品。
这是值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关注和警惕的,因为这样的“幸运测试机”已经被怀疑是赌博机或从事赌博活动。
(三无产品从以下箱机中抽出)
赢得销售还是赌博: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赢还是输”的设定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幸运盒”或“幸运包”的随机销售行为,再加上彩票设置,是否有“小而大”或赌博的嫌疑?
所谓“赌”,一般是指赌财产而不是输赢的活动。其核心在于“输赢”,输了就“一无所获”或者“资产价值大幅降低”。
简单来说,区分“赌博式”销售和有奖销售的关键在于消费者能否支付一定的金额而“一无所获”或“资产大幅减少”。
事实上,流行商场里的“抓婴机”和传统游戏机很像,属于某种赌博服务。但是因为这类机器一般都是钱少,输赢主要是因为消费者能很好的控制住钩子,所以一般都是公认的游戏机。
至于像“MR.WISH Wish”这样的自动售货机,区分它们是赌博甚至是非法的关键是:
第一,消费者在购买之前是否知道可能有什么商品,即知情权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消费者无论购买什么样的商品,其价值都不应该低于其付出的价格,即价格有明确的标注,不存在付出更多的钱得到低价值的商品,即不存在“亏损”的可能。
(WISH先生的产品在盒子里,淘宝卖65元的淡香水)
如果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那么固定金额购买不特定商品的服务在销售模式上确实是创新的;否则,就涉嫌赌博销售。
附在每个盒子上的抽奖卡或二维码是典型的有奖销售。
作为有奖销售,宣传获奖率、获奖产品型号、获奖产品数量、获奖产品价格是合法的。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关于禁止有奖不正当销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有奖销售是指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向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提供金钱、商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奖金销售和彩票销售。
根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彩票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超过5万元,就是合法的有奖销售模式。
(模型先锋、品牌机的祝先生)
“幸运盒子”随处可见,但可能不是同一家企业的服务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信息,截至2019年2月23日,“幸运盒子”商标注册申请共22件,共涉及5名申请人,其中1人获准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为“广州拾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MR.WISH Wish”品牌的持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拾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幸运盒子”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最多,共计17件,占所有“幸运盒子”字样商标申请的72.3%。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公司也在申请注册“幸运盒”商标。所以“幸运测试机”或者这种出现在世界各地商场的自动售货机,可能不是同一个厂家提供的。
一方面,号称模型先锋的广州星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其模型涉及的机器和包装尽快申请注册商标,对涉及的技术或模型申请专利保护。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也需要睁大眼睛。在参与这类服务时,一定要确定自己在支付“幸运测试机”之前,知道自己可能会购买什么,以免被购买高价低值的商品所欺骗。
(市面上版权人和伪币的幸运盒)
(摘星信息科技所有幸运盒作品版权)
当然,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也需要更加重视这种新模式,利用这种模式评估犯罪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和风险,并着手提前制定防范和监管机制,尽早发布消费者预警。
总之,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合法创新者的权益,以免新模式受到一些低质量山寨厂商的干扰,挫伤市场参与者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这是各方理性应对、有效规范“幸运盒”新零售模式的重点。
(李俊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期关注相关政策、法律、监管问题。电子邮箱:力军会0602#163.com,微信:力军会0602,微信公众号:力军会0507)
1.《幸运商城 “幸运盒子”商场走红,那玩的是“新零售”还是“赌博”?》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幸运商城 “幸运盒子”商场走红,那玩的是“新零售”还是“赌博”?》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229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