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对于18岁的四川男孩刘大为来说是个好日子。47岁的刘得知福建省高院将重审其儿子刘大为案件时,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
在漫长的两年等待之后,刘大为等待着他最渴望的结局。福建高院报道,经法律审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决刘大为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再审条件,福建高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再审。
网购“模拟枪”被判没时间
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伟通过台湾某网站在网上购买了24支“仿真枪”,被海关查获。经鉴定,24支枪中有21支被鉴定为枪支。刘大伟因走私武器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大伟的父母随后向福建高院提起诉讼。
此案宣判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公众对能否继续持有“模拟枪”的焦虑,律师对案件定罪量刑的质疑,提高“枪支鉴定标准”的呼声。
在此之前,也许许多人对“枪”的概念和边肖一样模糊。什么程度的杀伤力才能算枪?「模拟枪」是枪吗?持有「模拟枪」违法吗?制造和销售“仿真枪”你会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将由边肖逐一回答。
什么是“枪”?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枪支”的定义是: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使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涉枪涉弹人员绩效考核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对于不能发射标准枪和子弹的非标准枪,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识别:枪口放在25.4毫米的距离,干松木板在1米的距离发射。弹头穿透松木板时,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如果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可以认为足以造成伤害。如果你有以上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认定你是枪。”
我国刑事科学专业人员的测试结果表明,当枪口比动能为16焦耳/cm2时,弹头具有嵌入干松木板的能量极限。
2008年3月1日实施的《火器伤法医科学鉴定准则》第3.2条确立了“非标准火器无人员伤亡造成伤害的准则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cm2”的标准。
2010年12月,公安部修订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规定》,该规定也成为现行枪支鉴定标准:当弹丸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将被鉴定为枪支。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在一个圈子里了?枪口比动能≥ 1.8J/cm2到底是什么意思?接下来,边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上面的意思~ ~
一知半解:“炮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在炮口附近的动能与弹丸截面积之比,单位为“焦耳/平方厘米”。
说得通俗一点,你隔着桌子坐我对面,我抓一把豆子扔你脸上。这些豆子的能量几乎是每平方厘米1.8焦耳。
买枪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买“仿真枪”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支。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没收其仿制枪支,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买卖“仿真枪”就是买卖“枪”?
事实上,一把“枪”被认定为玩具枪、仿真枪或真枪,结果大不相同:对于商家来说,销售玩具枪并不违法,但如果是仿真枪,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起点是刑事拘留;如果认定为枪支,最终结果是非法买卖枪支罪,从3年起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消费者来说,拿着玩具枪很正常。如果他们持有枪支,就会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经有模拟枪了怎么办?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关键是模拟枪是否认定为枪。如果不认定为枪,当然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认定为枪支,私人持有,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枪支鉴定标准是否应该提高
近年来,市民持有并出售他们认为是仿真枪和玩具枪的消息经常被报道。因在网上购买模拟枪支被判无期徒刑的刘大伟只是其中之一。
2016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提议审查和修订模拟枪支处罚标准。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提交了修改枪支鉴定标准的提案。
观点的争论
支持现有枪支识别标准
公安系统专家:枪支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是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应该考虑到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个人自由的需要。解释枪支的必要扩张是无可非议的。当然这要在合理的限度内,不能超过大多数人的预测可能性。
基层民警:以最薄弱环节为标准,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从源头上防止仿真枪的泛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建议修改现有标准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三位专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标准值过低”带来了一些问题。“大多数模拟枪在压缩气体充足的情况下,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可视为枪械”。
公安院校的学者:“模拟枪用于犯罪的概率很大。我们要控制,初衷是正确的。如果把枪支认证标准调整得很低,很容易伤及无辜。”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从宽处理
律师: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关于非法销售气枪铅弹是否构成犯罪的研究意见》中明确指出:“考虑到社会上非法销售气枪铅弹主要是为了娱乐或者为了他人娱乐,如果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行为人主观恶性,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案件情节从宽处理被告人”。最高法还批准了许多非法买卖气枪的案件,刑期低于法定刑。
案例审查
2013年8月,刘大为通过QQ联系到台湾省卖家“BH”。
2014年7月初,刘大伟从BH提供的“××武器空室”中挑选了24支枪,将型号发给BH。
2014年7月16日,刘大为通过负责拍卖的Taobao.com支付宝支付了3.054万元。
卖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将24支仿真枪藏在饮水机盒内,交给台湾省、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和进出口公司报关、缴纳关税、转运。
2014年7月22日,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仓库查获一批货物。8月4日,海关人员在清理时发现了两个重量异常的饮水机,一个盒子里藏着24支枪,另一个盒子里藏着11支枪。
评估师从合法扣押在刘大伟住所的个人电脑中,查看了刘大伟与台湾省卖家最终确定的购枪清单。清单价格与刘大为支付的付款金额一致。刘大为确认枪支购买清单后,可以认定走私货物是刘大为购买的。
2014年8月31日,刘大为因走私武器被远道而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科抓获。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刘大为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大为不服上诉。
福建省高级法院于当年8月25日作出刑事判决,维持原判。刘大为的父母向福建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谈论: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麒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明显不符合当时设立走私武器罪的初衷。上诉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类似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2010年枪支鉴定标准骤降至1.8 J/cm2,约为2001年旧标准的九分之一,这与一些人的远见和认知不同。
1.《四川日报仿真版 如果你的手里有“仿真枪” 这篇文章一定要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四川日报仿真版 如果你的手里有“仿真枪” 这篇文章一定要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369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