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的原始报告:
重庆计划修改规定,奖励和保护勇气,它不再仅限于“公民”
昨天,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在2000年5月实施的《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迎来了集体审议。
在表彰奖励和优惠政策中,根据见义勇为行为的突出程度和影响,将见义勇为人员可以获得的慰问金或奖金提高到1万元至20万元。
五种情况下决心勇敢
修改草案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制止正在进行的侵犯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抢险、救灾、救援;
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吊唁金额可高达20万元
修改后的草案规定,勇敢的人应该根据他们的事迹和贡献受到鼓励和赞扬。事迹突出的,颁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
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从表扬和表彰的吊唁和奖励金额来看,如果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区、县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将鼓励表扬并发放不低于1万元的慰问金;事迹突出,在区县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由县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人民政府给予鼓励表扬,并发给不低于5万元的慰问金。
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区县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向市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申报。市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批准发放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
获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的,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
可以优先雇用近亲
修改后的草案完善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就业、入伍、教育、税收、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就业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优先考虑那些有足够勇气找到工作的人。
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的人员,当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应当优先帮助其近亲属共同生活就业。
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等优惠待遇,并依法实行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将优先考虑足够勇敢者或因足够勇敢而死亡或致残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鼓励私营企业招用人员,优先考虑见义勇为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因见义勇为人员死亡或者致残的人员。
儿童教育享受这些优惠待遇
在教育方面,修订草案规定,教育部门对勇者和因勇而死或致残者给予以下优待:
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公立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就读公立学校。
参加中考、高考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优待。
对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死亡、致残、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教育部门应当优先给予教育救助。
惩罚报复
修改草案规定,对勇者及其近亲属采取威胁、侮辱、殴打等行为进行打击报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晨报上游记者肖恩
1.《见义勇为条例 《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昨审议见义勇为,重庆最高可奖励20万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见义勇为条例 《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昨审议见义勇为,重庆最高可奖励20万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373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