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强攻式传唤被打 袭警父子俩改判无罪
3名警察凌晨"强攻式传唤"被打伤 4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受各方关注的陆远明父子俩袭警构不构成妨碍公务罪一事,有了定论。
该案由最高院指定云南高院再审,再审判决显示因民警传唤强度超限,父子俩无罪。
20年前的一天凌晨,贵州桐梓县公安局民警以陆远明涉嫌扰乱机关工作秩序为由到其家执行传唤,陆远明坚持天亮再说,就是不开门。民警“强攻”时,陆远明父子用砖头和木棒还击,致3位民警受伤。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宏伟对上游新闻记者分析说,此案对“如何在执法与保障人权之间建立平衡”具有指导意义,宣判父子俩无罪对严格贯彻依法行政、强化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推进法治进步有重要意义。
警方凌晨1点敲门传唤,被传唤人:天亮再说
1948年出生的陆远明,家住贵州省桐梓县城郊村三组,他家是一栋三层高的楼房。
1998年11月9日凌晨1时,桐梓县公安局民警肖某、王某、向某某、钱某某等4人来到陆远明家楼下。他们带着“98第0461号”传唤证而来,传唤证内容为:陆远明涉“1998年7月29日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治安一案”,1998年11月9日前来本局接受讯问。
民警敲着卷帘门喊陆远明开门,接受传唤。陆远明拒绝开门,他说有事白天再来,天亮后接受传唤。他还嘱咐儿子陆安强,如果民警强行冲进来就自卫。
肖某急忙向桐梓县公安局领导汇报,请求增派警力执行传唤。很快,副局长张某带着刘某、钱某、付某等人赶来增援。
副局长张某在门外说,陆远明接受传唤,有传唤证。陆远明仍然拒绝开门,坚持说天亮再说。
民警“强攻”式传唤,3名警方人员被打伤
陆远明拒绝开门接受警方传唤,副局长张某下了“强攻”的命令,他还调来了消防车。
“强攻”开始了,分为两路。楼下的一路民警撬着卷帘门,三楼顶的陆远明及家人朝下扔着砖头,砖头砸得防暴盾牌啪啪作响。民警举起高压水枪朝楼上喷去进行压制。
另一路民警钱某、付某等人跳上消防车的消防梯,缓缓伸向三楼顶。
很快,两路民警在楼顶会和,陆远明和陆安强被带走。
不过,民警也付出了代价。其中,刘某自称进入卷帘门后,被陆远明家人打伤;钱某和付某刚上到三楼顶时,遭到陆安强当头一棒。
刘某、钱某、付某受伤后来到桐梓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三人所受之伤均为轻微伤,三人住院花了2159。70元、1251元和762。10元。
警察强攻式传唤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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