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2018年1月1日,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奶粉新政”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奶粉注册管理规定》将结束15个月的过渡期。此后,进口婴儿配方奶粉必须获得配方注册证书,并应在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明。消费者以后可以关注这类产品。
据报道,《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市场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过渡期于2018年1月1日结束。此后生产的国产或进口配方奶粉应取得配方注册证书,以前生产的配方奶粉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目前,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即将结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再次明确,如果一般贸易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产品配方注册,并在销售包装标签上注明注册号。检验检疫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境外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取得配方登记号并标注在标签上,否则将面临退货或销毁的风险。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1月20日,天津港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3903.3吨,同比下降47.6%。
关于如何正确购买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检验检疫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是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选择合法合规的经销商。二、仔细查看奶粉外包装上印有的中文标签,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配方注册等信息;对于2018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应注意检查是否标注有“YP国家食品说明”字样的配方登记号。三是可以查询奶粉的可追溯性,是否生产企业、进口商、国内代理商等。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进出口备案系统查询标签上注明的备案情况,或者生产企业的注册号、注册地址、注册产品是否与《注册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名录》中注明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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