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坑班”考取好中学,校外培训机构的竞赛成绩成为升学的敲门砖。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针对各种教育异常现象,教育部近日提出了“十大禁令”的底线,并与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起专项治理行动。
调查校长未能遵守教学计划的责任
王女士报告说,她正在上初中的儿子参加课外培训课程,每年花费近8万元。对此,王女士很无奈,因为孩子的同学几乎都报了课外班,“一个人”很有可能落在后面。
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教”、“先教”、“强化考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的频率、内容、招生对象和上课时间应当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部分中小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教师的责任。
培训与招生挂钩,并调查学校的责任
自从女儿上了四年级,张先生就为她的孩子报了很多“坑班”。据说在“坑班”里,只要她能考上,就能被名校预录。虽然李女士知道“奥数”等校外培训对她孩子在学区的初中帮助不大,但她还是给孩子报名了,因为“中学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习就进差生班”。
四部门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和竞赛,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在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十大禁令”中明确,严禁以选拔社会培训机构学生为目的组织或联合组织各种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各种竞赛证书、学业竞赛成绩或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快慢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年首次明确提出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民办学校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诱导学生培训教师或取消教师资格
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教师上课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上,鼓励学生参加自己办或教的辅导班。
四部门的通知提出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上课不说话,下课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公布专项治理行动报告的电话号码和邮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整改
随着大量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出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随之而来。近两年来,部分牌照不全的预付费教育培训机构连夜前往楼内空,给家长和学生造成经济损失。
四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成其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许可证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申领许可证条件的,应引导其申领许可证;不具备申领许可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中小学生培训。据新华社报道
市内通话
成都处于全国前列
被教育部列为典型范例,供全国参考
事实上,早在四大部门的相关通知下发之前,成都从2017年初开始就连续下发了一批通知和文件,直接抨击民办培训市场的各种乱象。
成都的做法也为全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在本次解读通知和回答记者提问时,教育部等四部门负责人也将成都的做法列为典型范例,供全国参考。其中,成都市教育局下发了规范民办学校行为的通知,对民办学校提出了“六要求八不准”的要求,明确了主要纠正的八种违法行为,包括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或个人招生。同意或默许社会机构或个人组织学生;收集公众观察员,采访违规私立学校并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列入学分黑名单。
成都商报记者赵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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