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0证券简称:山推股份公告号: 2017-020
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殊提示
1.在这次股东大会上,该提案没有遭到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几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
1.保持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
2.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3.召集方式: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张秀文主席;
6.本次会议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
(2)出席会议
1.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一般出席情况
共有34名股东及代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进行网上投票,代表股份343,766,018股,占公司总投票股份的27.705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24名股东及代理人参加了现场会议,代表343,604,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243%。
3.在线投票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股东有10人,代表161783股,占公司总投票股份的0.01304%。
4.公司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注册投票和网上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
同意343,61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0%;
反对14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6%;
5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4%。
其中,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同意820,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862%;
反对145283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578%;
5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60%。
投票结果:是。
2.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43,61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0%;
5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4%。
同意820,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862%;
5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60%。
3.本公司2016年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报告
同意343,607,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7%;
反对150,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0%;
80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3%。
同意812,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508%;
反对150583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38%;
8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4%。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报告
反对150,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0%;
80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3%。
同意812,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508%;
反对150583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38%;
8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4%。
5.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3,60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3%;
2.03万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1%。
同意805,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5449%;
2.03万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73%。
6.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计划
经大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455,422.0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6,124,990.1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另外,年初未分配利润1118803001.38元,本年未分配利润1254927991.50元。
为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2016年盈利情况和2017年生产经营及投资实际情况,建议公司2016年不分配利润,不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
13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7%。
同意812,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509%;
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13%。
7.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估算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与潍柴动力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同意841,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086%;
反对14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991%;
13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2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42,765,440份表决权回避。
8.2与山东山推胜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同意82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2659%;
反对14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698%;
13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43%。
相关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张秀文合计持有342,785,501份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8.3与临沂钟山挖掘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同意841,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086%;
反对14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991%;
13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2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342,765,440份表决权回避。
8.4与山推铸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5.与小松山推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9.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42,8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73%;
反对87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0%;
同意86999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589%;
反对871,118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498%;
10.关于与相关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程机械信贷合作业务的议案
同意343,60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4%;
反对14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9%;
同意809,6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4567%;
反对148483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520%;
11.关于与钟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83.879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105%;
反对14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972%;
13300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23%。
同意809,6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4567%;
反对148483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520%;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42,765,440份表决权回避。
12.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2,834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508%;
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14%。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42,8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69%;
反对87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0%;
2.03万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1%。
同意79999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529%;
反对871,118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498%;
2.03万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73%。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先生、姜奎先生、沈传东先生、吴汝江先生、唐国庆先生、苏先生、女士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并与职工代表董事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中苏、女士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14.1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非员工代表和非独立董事
14.1.1张秀文
同意343,60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387%;
同意812,835个投票权,占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投票权的83.67519%;
表决结果:张秀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1.2姜夔
同意343,61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678%;
同意822,835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4.70461%;
表决结果:姜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1.3沈传东
同意343,588,436股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4834%;
同意793,835表决权,占每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1.71928%;
表决结果:沈传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1.4吴汝江
同意343,588,441表决权,占每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4834%;
同意79.3840万表决权,占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1.71980%;
表决结果:吴汝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1.5唐国庆
同意343,61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678%;
同意822,835表决权,占每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4.70461%;
表决结果:唐国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2.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1苏
同意343,61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678%;
同意822,835表决权,占每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4.70461%;
表决结果: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2陈敏
同意343,617,439表决权,占每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678%;
同意822,838个投票权,占每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投票权的84.70492%;
投票结果:陈敏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3王金星
同意343,60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387%;
同意812,835表决权,占每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83.67519%;
表决结果:王金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王俊伟女士、刘淑兰女士、薛利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陈红军先生、金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15.1王俊伟
同意每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拥有343,617,436份表决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678%;
同意822,835表决权,占每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平均所持表决权的84.70461%;
投票结果:选举王俊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5.2刘淑兰
同意343,607,436股表决权,占每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387%;
同意812,835表决权,占每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平均所持表决权的83.67519%;
投票结果:选举刘淑兰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5.3薛利伟
同意343,607,439表决权,占每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平均表决权的99.95387%;
同意812,838个投票权,占每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平均投票权的83.67550%;
投票结果:薛利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做了报告。该报告于2017年4月28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瑾、闻一佳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与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已列入股东大会通知,无新的或临时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动词 (verb的缩写)供参考的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0680证券简称:山推股份公告号: 2017-02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3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姜奎、沈传东、吴汝江,独立董事苏通信表决。会议由张秀文主席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张秀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董事长提名,李先生被任命为公司总经理。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任命袁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的任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3.经总经理提名,唐国庆先生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中,张秀文先生和唐国庆先生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李先生和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用的所有人员均具备适合行使职权的资格;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成员:姜奎、沈传东、吴汝江、孙、唐国庆、苏、、;
(2)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敏,成员:王金星、沈传东;
(3)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苏,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苏,成员:、姜奎。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委派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任命郑松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宣布。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他于1989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业务总部文案总监、国内市场部总经理、海外发展部总监、山推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现任山推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山推兖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山推付琪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小松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运营和企业运营管理经验。
不存在未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检查的情况。他是小松山推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20061股,不是违反信托的主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青女士,1976年出生,大学文化,管理学学士,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年8月入职,2006年1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山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丰富的证券事务管理经验。
不存在未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检查的情况。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违反信托的主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郑松先生,1983年出生,拥有管理学士学位,主修会计。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在我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2011年8月至今在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从事信息披露工作。2012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0537-2909532
川镇:0537-2340411
电子邮件:zhengq@shantui.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不存在未被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检查的情况。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违反信托的主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680证券简称:山推股份公告号: 2017-02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3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监事王俊伟、刘淑兰、薛利伟、陈红军、金鹏出席会议,薛利伟监事传真表决,会议由王俊伟监事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选举王俊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见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监事会决议公告),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投票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宣布。
监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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