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开辟法律援助宣传的“最后一米”
□我们的记者徐鹏
一个带横幅的便携式宣传台,就是一个合法的宣传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广场,头顶一轮大太阳。徐梦婷正忙着向路人分发传单。她的上半身斜系着“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会”的红丝带,十分显眼。
“你可以通过上网、打电话、关注微信公众号、去大堂窗口等方式获得法律服务。不仅可以咨询法律问题,如果案件符合要求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会免费给官司……”几天后,徐梦婷开始熟悉法律宣传。
8月24日,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启动仪式举行。此次活动由青海省司法厅主办,西宁市司法局和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协办,来自10家律师事务所的志愿律师和来自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的20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了活动。
“这10点选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包括公园、商业中心、广场等。,最大化宣传覆盖面。在人员配备上,每个点由一名律师和两名大学生组成,既发挥了律师的专长,又调动了大学生的积极性。”青海省司法厅二级督察李连才说。
唐岛637广场位于西宁市胡亥新区商业中心。这时,律师张振江和大学生王镇、何婷正在忙碌着。他们当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在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一个民工在工作中受伤,想起诉承包商。他来商量怎么办。既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我们建议他可以去城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通过12348青海法律网申请法律援助。”王镇说,这名移民工人表示,他将申请法律援助。
李梦的商业街也很繁华。记者采访时,碰巧遇到了前天刚来咨询的市民王先生。“这个活动很好。我之前提的问题,他们解释的很好,所以今天来和朋友商量另一件事。”王先生称赞道。
大学生夏利民告诉记者:“我们重点宣传获得法律服务的六种方式和法律援助品牌活动的内容,还将结合咨询宣传民法典的内容。”
“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知道如何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可以享受哪些公共法律服务,如何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知道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就能让有需要的人承担得起官司;了解《民法典》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提高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发现法律、依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王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活动提供了1200多项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引,移送了11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引导5000多人关注12348青海法网;分发了36 000多份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手册;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信息,覆盖全省378.7万手机用户。
宣传周是青海省“法律援助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的缩影。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省里部署了这次活动,下发了工作计划,从今年5月持续到12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发虎说。
据介绍,今年以来,青海省从帮助复工复产、帮助脱贫、帮助人民获得幸福感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法律援助惠民措施,以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与传染病相关的冲突和纠纷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惠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遍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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