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发布《辽人社发展123号文件》,近期将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进行调整。
对于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各单位将根据文件要求计算调整金额,并于6月25日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不同层次、不同职称的人员调整量不同,以大学教授为例,增幅可能达到700元。
退休人员福利的调整不再与他们的工作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结束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也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方式。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福利调整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在职人员待遇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调整。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改革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级职工工资增长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调整日期从去年10月1日开始计算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事业单位上一次调整待遇是在2009年,也就是说沈阳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已经六年没有调整待遇了。
现在,我省退休费调整文件已经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根据文件要求计算调整金额,并于6月25日前报人民社会福利部门批准,通过后将反映在离退休人员工资卡上。
调整后的退休费仅包括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包括出生日期在10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调整日期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或者一次性完成。
退休教授或涨700元是讲师的两倍
调整有多大?辽宁某大学退休教授表示,单位相关负责人通报,根据文件规定,高职称教授调整幅度在700元左右,副教授退休费用增加460元左右,讲师350元。一位曾经在省政府机关工作的科级干部说,他的涨幅可能在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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