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民法学科带头人梁慧星3日被聘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语法法学院名誉院长、客座教授
在录用仪式上,梁慧星表示,要“使其成为中国最著名的私立法学院”,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新华社珠海3月3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著名民法学者梁慧星3日被任命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语法法学院名誉院长、客座教授。在录用仪式上,他表示要“使其成为中国最著名的私立法学院”,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我打算在昆明定居,那年我在那里工作,”梁慧星那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谈到他从隐居到再次出柜的想法。他说,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收到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讲学邀请,被学校的办学理念所感动,于是“改变了原来的人生规划”,准备把余生奉献给讲台。
梁慧星承认,由于制度原因,他有许多难以实现的理想。针对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办学现状,他认为:“如果中国高等教育不改革,私立大学和公立大学在同一平台上,在人才培养上相互竞争,中国高等教育就无法实现中央提出的崇高目标。”
梁慧星当天在就业仪式上的讲话中还提到,要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语法与法律学院建成高素质、高水平的民办大学法学院,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梁慧星生于1944年,四川青神人。1981年初,他在《法学研究》中大胆提出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构想,引发了法学界关于国有企业产权的理论争论。
30多年来,梁慧星独立思考,严谨研究,致力于中国民法的制定,经历了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民法的起草。他的十卷本《中国民法典草案》为21世纪中国民法的编纂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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