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设立主会场,举办以“新消费者法、新权利、新责任”为主题的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宣传咨询活动。并在海珠、荔湾、天河、白云设立了12个分会场。据不完全统计,3月15日有5.7万多名市民参加了活动,接受了近500次咨询。
据12315投诉中心投诉部主任王月介绍,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现场受理了52起投诉,其中沟通投诉15起,房地产投诉5起,保险、银行、有线电视、超市投诉32起。
26万元进口电视机其实是旧货回复:已经进入司法环节,无法调解
在活动现场,杜女士前来投诉,称她于2010年1月在天河区时代广场4楼订购了一台从丹麦进口的50英寸等离子电视机,税费为262,197元。同年9月30日,电视机送货上门,但没有合格证、保修卡等文件,甚至没有提供发票。商家说以后再补。2011年4月,电视机无法调整频率,音调不对,雪花出现,无法正常开关机。从2011年6月到2012年10月底,电视机三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这两年,杜女士找了经销商卖了之后,一直无法退款。
杜女士说,她是在去年3月15日的协商会上来维权的。当时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拒绝执行。"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我们去法院解决这个问题."。2013年11月,杜女士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杜女士表示,在2014年1月的庭审中,被告商家没有回答法官的提问,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法院命令在五天内提供证据。“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法院也没有审判结果。”杜女士说,她已经从商店工作人员那里证实,商家出售的电视机是已经使用了四五年的展品。
对此,投诉部部长表示,杜女士反映的情况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工商局和消费者委员会已经无法参与调解。
建筑消防等质量问题
回复:如果监管不力,可以走行政诉讼路线
一位女性表示,2013年8月,她在北京路广场“金润白金宫”购买了办公空间。取得房产证后,她发现房产未竣工备案,消防验收不合格,甚至涉嫌违法建设。该女子称自己去广州市建委投诉,但建委相关工作人员称该项目未提交竣工报告,相当于“未完成工作”,不能受理。
在各方投诉无果后,2013年9月,该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1月,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金润白金宫”开发商胜诉。“法院说我们取得了房产证,可以正常用房,说明我们没有损失,所以败诉了”。“其实消防局已经接受了,房子连基本的喷淋系统都没有,根本无法投入使用。”女士说。
2014年1月,进行了二审。“我们提供了消防站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各种文件和证明,但他们一直强调房子不影响我们的正常使用。”目前,她仍在等待二审结果。
该女子认为,这不仅是开发商的责任,也是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我们取得了房产证,正常情况下证明前期所有的验收和手续都应该完成,但是我们核实的结果是缺少一批手续。可见政府各个部门已经在较劲了,只能说监管不力。”
投诉部部长王月建议她走行政诉讼路线。“一旦她进入司法程序,她就不能归还她的头。消费者委员会只能调解,不能判断。”该女子表示,如果二审仍败诉,只能上诉。
不要让防水的高档新房变成“水帘洞”
回复:建议诉讼
现场有几个消费者放大图大言抱怨房屋质量。据一位业主说,她新买的房子装修得很好,但她入住后发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如严重的墙壁空鼓、天花板开裂、卫生间渗水严重等。,“简直是水帘洞,豆腐渣”。
范女士介绍,2012年1月,她在海珠区骏辉置业以每平米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三卧一厅的新房。去年11月底搬进新房,但过了三个月,新房天花板和墙壁的裂缝迸裂成灰,卫生间渗水,客厅和卧室的墙壁都在滴水。一开始她以为是天气原因,后来天气好了,渗水很严重。在这栋楼里,已经有100多名业主患上了“水帘洞”。他们请了第三方鉴定公司,才发现房子盖起来的时候厕所厨房都不防水。范女士说,开发商声称房子“被水淋湿”是因为“清洁工非法刷墙”,并对一些有问题的房子的墙壁进行了重新粉刷,这些房子已经陷入灰尘和渗水,但修复后仍有渗水现象。随后,开发商表示,施工单位已经“跑了”。
“我们投诉到12315,转到海珠区质监站。相关人员多次拒绝前来检查房地产质量。后来检查的时候他们也带了开发商。面对问题,开发商表示完全不履行监管职责。”消费者委员会现场工作人员建议采取法律程序。这些业主说,买一套房产让他们变成了“房奴”,但最终得到了这样的结果,然后只能继续投诉起诉。
“免费”电视购物欺君不议回复:核实证据后,依法处理
68岁的胡女士患有糖尿病。去年11月,她去湖北玩,在电视购物频道看到了一台数字多功能电脑中频通经治疗仪。胡女士说,当时广告上说,打电话的前十名可以免费获得价值9800元的治疗仪。胡女士打电话来,被告知仪器是免费的,但她必须先买药才能使用。药每三个月一个疗程,每个疗程2980元。
胡女士与经销商达成协议,以每疗程1500元的价格购买三个月的药物。胡女士收到仪器后,发现包装中没有仪器的发票或说明书,一起送来的药品甚至不是厂家的,只有两种电极导入贴。
回到家,胡女士开始使用治疗仪。今年1月,胡女士发现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是之前手术的切口开始出血。作为回应,制造商表示仪器的一小部分损坏,需要更换。经销商说,胡女士的病情恶化是因为她不注意饮食。
后来在朋友的提示下,胡女士了解到,广州芳村有这类治疗仪的批发市场,同类型治疗仪不在1000元。胡女士打电话给经销商谈这件事。经销商承诺为胡女士更换治疗仪,同时免费赠送一个月的美国新药,但胡女士必须支付新仪器的300元。胡女士觉得这是一个新的骗局,于是来到现场投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要求执法人员核实胡女士所说的真实性,并在掌握证据后依法处理。
公众对购买假货的抱怨是不合理的
回复: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督都说管不了
蒋先生抱怨说,去年10月14日,他在百济新泰脑科药房的天猫旗舰店买了一盘“玉竹兰茶”,花了560元。他在网上发现其中添加了绞股蓝,绞股蓝是可以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不在QS认证范围内,他认为该产品是冒用许可证。
去年12月,他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报告转发给广州市工商局。半个月后,他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回复,称“可用于保健食品,且无标识或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物品,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特殊标识由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在活动现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由于该茶中添加了保健食品绞股蓝,应由市质监局按规定进行查处。市质监局表示,今年3月,市办公布了大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将调查职能分配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然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却守口如瓶。蒋先生走遍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的摊位,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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